发布时间:2025-10-15 17:56:21    次浏览
书名:中日共同历史研究报告作者:步平、[日]北冈伸一出版社: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内容简介:本书是自2006年12月开始,历时三年于2010年1月公布的中日共同历史研究第一阶段的研究报告,是中日两国历史学者第一次根据政府间协议共同进行历史研究的成果。于2014年10月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与日本勉诚出版株式会社同时出版中文版和日文版。本书分为古代史卷和近代史卷两卷,以共16个题目探讨了从古代到1945年的中日关系史。双方学者承认存在分歧,并以严肃、理性的态度对待,这不仅是推进中日双方今后共同研究的基础,也为民间交流提供了示范。 作者简介:步平,中国社科院近代史学术委员会主任,于2004年11月至2011年9月,担任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所长。其间,2004年11月至2010年9月任所党委书记。兼任中国史学会理事、中国东北中日关系史学会会长、中国抗日战争史学会执行会长、中国近现代史学会执行会长。兼任日本横浜市立大学客座教授、日本新潟大学客座教授。主要研究方向是中日关系史、东北亚国际关系史、日本侵华史、抗日战争史。著有《中国东北沦陷史十四年史纲要》《日本侵华战争时期的化学武器》《苦难与斗争的十四年》《日本的化学战》《阳光下的恶魔》《东北近百年史讲话》《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日本的化学战》《东亚三国的近现代史》《日本右翼问题研究》等。北冈伸一,日本政策研究大学大学院教授、东京大学名誉教授。研究方向为日本政治外交史。主要著作有《日本陆军与大陆政策》、《日本政治史----外交与权力》、《日美关系中的现实主义》等。 书摘正文:日本的全面侵华战争与中国的全面抗日战争 日本の中国に対する全面的侵略戦争と中国の全面的抗日戦争荣维木 一 中日全面战争的爆发 (一)卢沟桥事变1937年7月7日下午,驻北平丰台的日本华北驻屯军第三大队第八中队,在中队长清水节郎大尉的带领下,在卢沟桥以北永定河东岸宛平城附近回龙庙地区演习。 19时30分开始夜间演习,其内容是:“从龙王庙(即回龙庙,下同,引者注)附近到东面的大瓦窑,向敌人的主要阵地前进,利用黄昏接近敌人,然后黎明时进行突击。”22时40分左右,从日军演习阵地传出枪声,日军称一名士兵失踪。枪声过后不久,中日双方就日军失踪士兵问题进行交涉。日军要求进城搜寻失踪士兵,遭到中方拒绝。事实上,在中日交涉前半小时,日军失踪士兵志村菊次郎已经归队,但日方仍坚持进宛平城调查。7月8日5时30分,日军从沙岗炮击宛平城。至此,7日晚开始的卢沟桥事变,揭开了中日全面战争的序幕。 表面上看来,卢沟桥事变的发生是由日军演习时的“枪声”而引发的,至今为止并未发现有关“枪声”来自何方的详实史料,因此,卢沟桥事变作为个案,它的发生可能具有偶然性。但是,有如下事实可以说明,卢沟桥事变的发生在很大程度上与日本的侵华政策相关。并且,这一事件很快导致了日本的全面侵华战争,因此,从历史的演变过程来看,卢沟桥事变的发生又带有必然性。首先,事变中的日本驻屯军来自丰台,而丰台并非驻屯军的合法驻地。据1901年《辛丑条约》规定,包括日本在内的外国军队可以在使馆区和黄村到山海关铁路沿线若干处驻扎军队。1902年,日本“清国驻屯军”(后称中国驻屯军)为1650人,至1936年增兵后达5000余人。因丰台是连接平汉、北宁铁路的交通枢纽,战略地位十分重要,驻屯军不顾《辛丑条约》的限制,于1936年5月起在丰台强行建造兵营。不仅如此,当年发生两次丰台事件,驻屯军把第二十九军在当地的驻军全部赶走。卢沟桥事变发生时,日本军队正是由丰台派出的。时任日本陆军参谋本部作战部长的石原莞尔后来也承认:“我想(将通州驻兵的计划改为在丰台驻兵)终于构成了卢沟桥事件的直接动因。”其次,事变发生后日本采取了扩大战争的方针。卢沟桥事变发生的第二天,日本陆相杉山元大将即命令京都以西各师团延期两年复员;海军部也做出“准备好机动兵力,以备对华紧急出兵”的决定。虽然日本内部存在着“扩大派”与“不扩大派”的争论,但从7月11日内阁公布《向华北派兵声明》后,“不扩大派”的声音完全被“扩大派”的声音淹没,陆海军均做出了扩大战争的准备。杉山元甚至认为:“事变大约用一个月的时间可以解决。”卢沟桥事变发生后,中日两国进行了短暂的交涉。一方面是驻屯军与第二十九军的现地交涉,一方面是日本驻华总领事馆与国民政府外交部的交涉。交涉期间,日本不间断地向中国派兵,同时,国民政府也派兵北上。7月28日,日军向北平中国军队发动总攻,很快占领了北平,随后占领了天津,开始沿平绥、平汉、津浦铁路向华北各地扩大战争。中国方面,中国共产党于卢沟桥事变后不久发表通电,号召“全中国同胞,政府,与军队团结起来,筑成民族统一战线的坚固长城,抵抗日寇的侵掠!”。7月17日,蒋介石在庐山发表谈话,提出“如果战端一开,那就是地无分南北,年无分老幼,无论何人皆有守土抗战之责任,皆应抱定牺牲一切之决心”。8月22日,中国红军改编为国民革命军第八路军;年底,南方红军改编为国民革命军新编第四军。9月22日,国民党中央通讯社公开发表《中共中央为公布国共合作宣言》,23日,蒋介石发表《对中国共产党宣言的谈话》,国共两党合作抗日的局面形成。(二)淞沪会战随着中日战争的扩大,日本开始把侵略矛头对准长江流域。而早在1936年8月参谋本部制订的1937年度对华作战计划中,即有占领上海、南京的计划,其主要战略设想是:“以第九军(3个师团)占领上海附近……新编第十军(两个师团)从杭州湾登陆,从太湖南面前进,两军策应向南京作战,以实现占领和确保上海、杭州、南京三角地带。”卢沟桥事变后,日军基本上是按这一作战计划行动的。中国方面,因长江流域为国民政府政治经济倚重地区,故对其防卫也早有筹划。早在1936年国民政府拟订的1937年度国防作战计划中即提出:“长江下游地区之国军,于开战之初应先用全力占领上海,无论如何必须扑灭在上海之敌军,以为全部作战之核心。尔后直接沿长江、海岸阻敌上陆,并对登陆成功之敌,决心攻击而歼之。不得已时,逐次后退占领预设阵地。最后须确保乍浦—嘉兴—无锡—江阴之线,以巩卫首都。”淞沪会战开始后,中国军队作战基本上是以此案为指导。1937年8月9日18时左右,日本海军陆战队第一中队中队长大山勇夫中尉和水兵斋藤要藏驾汽车到上海虹桥机场,企图强行越过警戒线,中国门卫制止无效,将其二人击毙。10日,日本海军第三舰队司令官长谷川清中将电令佐世保:除第一航空队外的其他第三舰队下属部队立即向上海前进。11日,上述日军到达上海。12日,日本海军军令部又将原配属于华北派遣军的第二航空队转隶长谷川指挥。当日,上述两部队开赴上海东南泗礁山。同日,日军参谋本部制订增兵方案,决定派遣第十一师团、第三师团组成一个军增援上海。此案得到内阁会议批准。中国方面,军事委员会于11日决定“围攻上海”,并做了相应的兵力调整。8月13日下午,中日两军首先在八字桥交火,战斗迅速蔓延,淞沪会战打响。14日,国民政府发表《国民政府自卫抗战声明书》表示:中国之领土主权,已横受日本之侵略;国联盟约,九国公约,非战公约,已为日本破坏无余……中国以责任所在,自应尽其能力,以维护其领土主权及维护上述各种条约之尊严。中国决不放弃领土之任何部分,遇有侵略,唯有实行天赋之自卫权以应之。15日,日本政府发表声明,宣布要“膺惩”中国军队,“今不得不马上采取坚决果断之措施”。11月12日,日军占领了上海全部,淞沪会战结束。此役历时3个月,中国投入兵力70万人,日军投入兵力30万人。最后,虽然日军占领了上海,但由于中国军队的顽强抵抗,日本在战争初期“速战速决”的设想并未实现。(三)国联会议与《九国公约》会议中日战争爆发后不久,中国即开始呼吁国际社会制止日本对中国的侵略。7月16日,中国政府向《九国公约》各签字国送交备忘录,谴责日本破坏华盛顿九国公约所规定的尊重中国主权与领土完整,指出任日本侵略中国,足以在亚洲及全世界产生严重后果,呼吁各国制止日本的侵略行为。当天,美国国务卿赫尔发表声明称:“正在进行的或即将发生的敌对军事行动的任何形势都是使或者可能使各国的权利和利益受到严重的影响。”但是,此声明并未谴责日本对中国的侵略。西方各国连同日本、意大利在内,立即表示赞成声明的原则。中国的呼吁没有得到响应。与此同时,日本却强调中日冲突的不断升级只是中日两国之间的事情,坚决排斥第三国的介入。在此情况之下,国民政府决定向国际联盟提出申诉。9月11日,中国驻法国大使、即将出席国联大会的中国代表顾维钧会见国联秘书长爱文夫,要求国联对日本的侵略行为加以制裁,并提出如果不能制裁,也应宣布日本是侵略国。12日,顾维钧代表中国政府正式向国联秘书长递交指控日本侵略的申诉书,要求根据国联盟约第10、11条、17条采取适当措施。13日,国联第18次全体大会在日内瓦开幕。15日,顾维钧在大会发言陈述远东极端严重的形势,要求国联紧急处置。但英、法等国未做明确表态,只有苏联外长李维诺夫态度鲜明地谴责日本侵略,呼吁支持中国。16日,国联行政院指派由23个国家代表组成的远东咨询委员会调查中日冲突问题。时值日军轰炸广州、南京非军事目标,引起国际舆论反对,中国代表利用机会在会上提出对日本实行石油禁运。10月5日,罗斯福发表演说,号召爱好和平国家反对违反条约和无视人道的行为,“隔离”侵略者。6日,国联大会通过由咨询委员会提出的决议,该决议认定日本违反了《九国公约》和《非战公约》所规定的义务,并建议召开《九国公约》签字国会议,寻求解决中日冲突的办法。11月3日,以讨论东亚形势为内容的《九国公约》签字国会议在布鲁塞尔召开。19国与会,日本拒绝参加会议。中国代表顾维钧在大会发言表示:中国希望和平,更企求获得公允待遇,中国将不顾种种窒碍,坚持抗战。7日,大会照会日本政府,希望日本接受调停。12日,日本复照拒绝调停。同日上海沦陷,中国政府紧急呼吁《九国公约》会议干涉日本对中国的侵略。15日,大会通过宣言,批驳日本所言中日战争仅仅是中日两国之间的事情之说,指出:“这场冲突实际上涉及1922年华盛顿《九国公约》和1928年巴黎《非战公约》的全体签字国,实际上也涉及国际大家庭的所有成员”,“使整个世界感到不安和忧虑”。针对日本进攻中国的事实,宣言指出:“在法律上根本不存在任何国家动用武装力量去干涉他国内政的根据。”24日,《九国公约》签字国会议结束,会议除重申15日宣言原则外,别无表态。国际社会未能阻止日本对中国的侵略。(四)南京大屠杀日军占领上海后,继续向西推进,威胁国民政府首都南京。11月20日,国民政府宣布迁都重庆,坚持抗战。26日,国民政府任命唐生智为南京卫戍司令长官,下辖13个建制师又15个团共15万余人,负责保卫南京。12月1日,日本大本营正式下达“大陆命第8号”命令,命“华中方面军司令官与海军协同,攻占敌国首都南京”。3日,日军上海派遣军和第十军计10万余兵力,在飞机、坦克和海军兵舰的配合下,兵分三路实施围攻南京的作战计划。中国守军进行了英勇抵抗,12日,在日军强大炮火的攻击下被迫实施突围。13日,南京沦陷。在日本海军封锁长江南京江面后,中国守军大都未能突围而被俘。由于日军后勤准备不足,且因俘虏众多而担心带来安全问题,一些部队于是“基本上不实行俘虏政策”,大量中国军人被俘后均遭日军集体屠杀。第十六师团中岛今朝吾师团长在12月13日的日记中说:“事后得知,仅佐佐木部队就处理掉约15000人,守备太平门的一名中队长处理了约1300人。在仙鹤门附近集结的约有七八千人。此外,还有人不断地前来投降……处理上述七八千人,需要有一个大壕,但很难找到。预定将其分成一两百人的小队,领到适当的地方加以处理。”在攻占南京之后,日军仍然不断地集中屠杀俘虏,第十三师团的山田支队在日军举行入城式的前一天,在长江沿岸的幕府山脚下分批屠杀了约2万人。从现已发现的日军南京战斗详报来看,其战果中大都列有具体的歼灭人数,但很少提及俘虏人数。在南京战役过程中,日军自上而下执行屠杀俘虏的政策无疑十分彻底。由于无路可退,部分中国守军官兵脱下军装、扔掉武器,避入南京难民区。为了搜捕“败残兵”,日军仅仅根据男子的相貌来随意判断,因此,许多平民被误作军人而遭处置。仅12月24日,在金陵大学难民所的网球场上,一天就有二三百人被日军带到五台山和汉西门外遭到屠杀。同城区相比,日军在南京近郊广大农村地区屠杀平民的暴行也十分猖獗。据1938年3~4月金陵大学社会学系斯迈思(Lewis SCSmythe,原译史密斯)教授在江宁、句容、溧水、江浦和六合部分地区进行的抽样调查表明,因日军屠杀而死亡者总数为30950人,居民平均每1000人中死亡29人,每7户中就有1人被杀。在年龄结构上,15~59岁之间者占死亡人数的77%,60岁以上的老人占12%。另外,在被杀害的4380名妇女中,83%在45岁以上。在战后1946年国民政府所进行的社会调查中,南京东郊的第十区孝陵卫呈报死亡名录为456人,60岁以上者117人,年龄最大者为90岁;在男女比例上,男性为344人,女性为112人,女性所占比例接近25%。除了疯狂屠杀俘虏和平民外,日军在进攻和占领南京的过程中还大肆强奸中国妇女。据时在国际安全区金陵大学难民所的贝德士记述:“能干的德国同事估计强奸案例有2万起。我想不会少于8000起,也许还要更多。仅在金陵大学房产范围内——包括我们一些教职员宿舍和现在由美国人居住的房子——我得知详细情况的就有100多例,可以确信的大约有300例。人们很难以想象这种痛苦与恐怖。小至11岁的女孩子和老到53岁的妇女横遭奸污。在神学院里面,17个士兵在光天化日之下轮奸了一个妇女。事实上约三分之一此类案件发生在白天。”日军担心士兵肆无忌惮的强奸行为会传染性病,削弱其战斗力,因此,日军占领南京后不久便开始在南京筹设“慰安所”,强制大批中国妇女充当日军的性奴隶。日军在进攻和占领南京后,纵火和掠夺日益升级。包括英美人士住宅在内的公私建筑均成了日军掠夺和焚烧的目标,据斯迈思的调查,城内外89%以上的房屋遭到焚烧和抢劫,24%的房屋毁于纵火,而城内73%的房屋均遭到抢劫。甚至连第十六师团师团长中岛今朝吾也加入了劫掠的行列。最具讽刺的事件是他本人的财物即使贴上封条也被其他日军部队偷走。他在日记中说:“如果是在自己的管辖范围内寻找东西也就随他去了,至少作为战场心理的一种表现,大概也不认为是有悖道德吧。但进入他人势力范围内,何况在已钉上了司令部标牌的建筑物内,满不在乎地行窃,这也太过分了。”日军在南京的掠夺行为由此可见一斑。在目击南京暴行的美国记者斯提尔(ATSteele)、杜丁(Frank Tillman Dundin)、麦克丹尼尔(CYMcDaniel)等于12月15日离开南京后,美国《芝加哥每日新闻报》《纽约时报》,英国《泰晤士报》《曼彻斯特卫报》等连续报道了日军在南京屠杀俘虏和平民的暴行,其后留在南京的西方传教士和后来回到南京的英、美、德外交人员,也通过各种渠道向外界报告了日军在南京持续不断的暴行,世界舆论哗然。1938年2月,华中方面军司令官松井石根大将因此被日本参谋本部召回。但是,在日本军攻占南京的第二天,东京40余万人举行了盛大的提灯游行,庆祝南京陷落。而日军在南京暴行的相关新闻在日本国内则一直被封锁,直到日本战败后在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审判南京大屠杀案时,日本国民才得知日军当年在南京的暴行真相。日军在南京的烧杀淫掠,严重违反了国际法。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同盟国在东京、中国在南京分别组织军事法庭对南京大屠杀案进行了审判。据远东国际军事法庭判决书认定:“被占领后的第一个月中,南京城里发生了将近2万起强奸案。”“在日本军队占领后的最初六个星期内,南京城内和附近地区被屠杀的平民和俘虏的总数超过20万人以上。”南京国防部军事法庭认定:在南京大屠杀中,被具体屠杀的人数达19万之多,此外,被零星屠杀者15万余人,被害总数共30余万人。(五)德国调停和“近卫声明”淞沪战役虽然日本取胜,但中国的顽强抵抗已经显示日本无法在短期内灭亡中国。因此,还在淞沪战役中日两军胶着的时候,日本就开始谋求对中国的劝降活动。这时的劝降活动,是以德国为中介。1937年10月21日,日本外相广田弘毅约见德国驻日大使狄克逊,提出希望由德国出面斡旋和平。他表示:“日本随时都准备与中国直接谈判,假如有一个与中国友善的国家,如德国和意大利,劝说南京政府觅取解决,日本也是欢迎的。”德国是日本的战略伙伴,与中国有重要的贸易关系,因此接受了日本的建议,决定由德国驻华大使陶德曼负责中日调停。1937年11月5日,陶德曼在南京拜会蒋介石,转达了日本的议和条件如下:“一、内蒙自治。二、华北沿满洲国边界至平津以南一带设立非武装区,区内治安由中国警察维持之,如和议即刻成立,则华北全部行政仍属于南京政府,但须遴选与日本友善之官吏一人,主持最高行政职务。如和议目前不能成立,而华北有产生新行政机构之必要,则该行政机构于和议成立后,仍将继续存在,截至现在止,日本政府并无在华北设立自治政府之举动。三、上海设立非武装区较现有者略大,由国际警察管理之。四、停止排日政策。五、共同反共。六、减低日货之进口关税。七、尊重外国人权利。”陶德曼还转达日本意向:“如战争延长则将来条件必较此苛刻数倍。”蒋介石向陶德曼表示不能接受日本的条件,他强调,假如日本不愿意恢复战前状态,中国不能接受日本的任何要求。中国如同意日本的要求,国民政府将会被舆论浪潮所冲倒。12月5日,日军已经开始进攻南京,蒋介石再次会见陶德曼,表示“中国政府愿意以德国提出的各点作为谈判的基础”,但还表示:华北行政主权应当完整;日本所提条件可作为讨论基础,但并非无可变更;日本不能以战胜者自居;日本不能将此条件片面地随意宣布。同时,蒋介石希望希特勒向中日两国建议停止敌对行动,因为“在敌对行动继续进行的时候,是不可能进行任何谈判的”。此时,日本在军事上取得优势,因此又提高了谈判条件。12月21日,日本内阁会议通过了“为日华和平谈判事项给德国驻日大使的复文”,提出了对华谈判的新条件。其基本条件是:“一、中国应放弃容共和抗日反满政策,对日满两国的防共政策给以协助;二、在必要的地区设置非武装地带,并在该地区内各个地方,设置特殊机构;三、在日、满、华三国间,签订密切的经济协定;四、中国应向帝国作必要的赔偿。”附加细目条件是:“一、中国正式承认满洲国;二、中国放弃排日和反满政策;三、在华北和内蒙设置非武装地带;四、华北在中国的主权下,为实现日、满、华三国的共存共荣,应设置适当的机构,赋予广泛的权限,特别应实现日、满、华的经济合作;五、在内蒙古应设立防共自治政府,其国际地位与现在的外蒙古相同;六、中国须确立防共政策,对日、满两国的防共政策予以协助;七、在华中占领地区,设置非武装地带,在上海市地区,日华合作负责维持治安和发展经济;八、日、满、华三国在资源开发、关税、贸易、航空、通讯等方面,应签订必要的协定;九、中国应向帝国作必要的赔款。”12月26日,陶德曼将日本提出的上述基本条件转告国民政府行政院副院长孔祥熙,孔祥熙当即表示拒绝接受。1938年1月13日,国民政府外交部部长王宠惠召见陶德曼,表示日本改变的条件太宽泛,中国希望知道新条件的性质和内容。15日,中国政府没有如期答复日本提出的条件。16日,日本近卫内阁发表声明称:“攻陷南京后,帝国政府为给予中国国民政府最后反省机会已及于今日。然而,国民政府不解帝国之真意,竟策动抗战,内不体察人民涂炭之苦,外不顾东亚全局之和平”,“因此,帝国政府今后不以国民政府为对手”。18日,国民政府发表声明宣布:中国政府于任何情形之下,必竭全力维护中国领土主权与行政之完整。任何恢复和平办法,如不以此原则为基础,绝非中国所能忍受。同时,不承认在日军占领区域内的任何行政组织。至此,以陶德曼为代表的德国调停宣告失败。不久,中国政府召回驻日大使许世英,日本驻华大使川越茂也奉召回国。 二 战线的扩大与“持久战” (一)华北战事与徐州会战日军占领平津后,即沿平绥、平汉、津浦铁路继续进攻。为统一华北作战,组建华北方面军,下辖第一、第二军,共8个师团。作战任务是“迅速消灭河北中部的敌人”,“挫败敌人的战斗意志,以取得结束战局的机会”。中国方面,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的华北防御部署是:以保定、沧县一线为主要防线;以安阳、济南一线为第二线;以洛阳、郑州、开封、徐州、淮阴一线为第三线。在平绥路方面,日军第五师团与关东军察哈尔派遣兵团等部,从1937年8月开始发动攻势,16日占领南口重镇、27日占领张家口、9月13日占领归绥、12日占领大同、17日占领包头。在津浦路方面,日军第二军于8月下旬开始发动攻势、24日占领静海、独流镇,9月11日占领马厂、24日占领沧县、10月5日占领德县、12月27日占领济南。在平汉路方面,日军第一军于9月中旬发动攻势,18日占领涿县、24日占领保定,10月10日占领石家庄。日军在占领绥远东部的同时,沿同蒲路开始向山西发动进攻。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八路军在山西首次与日军作战。9月25日,八路军第一一五师在平型关伏击日军第五师团辎重部队,消灭日军1000余人,首战告捷,受到蒋介石的嘉奖。10月1日,日本统帅部命令第五师团进攻太原。13日,忻口战役开始。国共两党军队在战役中相互配合,对日军进行了顽强的抵抗,战役经20天激战后以中国军队的撤退而告结束。11月9日,日军占领太原。太原失陷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八路军开始在华北独立自主地进行游击战争,逐渐开辟了敌后战场。敌后战场的开辟,为中国坚持长期抗战创造了有利条件。为了打通津浦路继续向南推进,日军开始策划徐州会战。徐州为津浦路与陇海路交会处,扼苏、鲁、豫、皖,是中原和武汉的屏障,为重要的军事要冲。1938年3月,在徐州会战之前,日军第十师团濑谷支队先行进攻滕县、临沂,中日两军展开激烈交战。濑谷支队占领滕县、临沂后,孤军向台儿庄发动进攻,遭到中国军队猛烈反击。经半个月激战,日军伤亡逾万,于4月6日撤退。台儿庄战役是中国抗日战争开始后取得的重大胜利。4月7日,日本大本营下达徐州作战命令:“一、大本营计划击败徐州附近之敌。二、华北方面军司令官应以一部有力部队击败徐州附近之敌,占据兰封以东的陇海线以北地区。三、华中派遣军司令官应以一部协助华北方面军司令官,击败上项徐州附近之敌,并占据徐州(包括在内)以南的津浦线及庐州附近。”徐州会战,日军共调动8个师团又3个混成旅团,约25万兵力。中国方面在徐州附近地区约有60万兵力。徐州会战由南北两线展开。4月18日,北线日军发动进攻,至5月中旬突破中国军队防线。4月13日,南线日军北渡长江发动进攻,至5月中旬逼近徐州。日军完成了对徐州的合围。5月15日,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决定放弃徐州决战。16日,中国军队开始从徐州及附近地区突围,至下旬成功突围至豫皖山区。日军于19日占领徐州,但歼灭中国军队主力的计划未能实现。(二)武汉会战与广东作战日本大本营决定徐州会战的同时,也提出“预想到会战以后的形势,要将武汉会战的实施也考虑进去”。6月18日,下达119号“大陆命”,其内容是:“一、大本营企于初秋攻占汉口。二、华中派遣军司令官应于长江及淮河口向前逐步占领前进阵地,准备尔后之作战。三、华北方面军司令官应准备执行关于确保占领区域安全之现行任务,尤须尽力扫荡该地区内之残敌。”同时由参谋总长下达161号“大陆指”,其内容是:“一、华中派遣军应利用安庆作战之结果(日军于13日已占领安庆,引者注)协同海军伺机占领黄梅、九江一线。二、华北方面军占据地区内(含开封)确保安定之要领,在于尽量使残敌归顺,无可能时则扫荡敌之主力。三、华北方面军司令部应就策应华中派遣军向汉口作战,研究并准备一部兵力向郑州方向前进,牵制敌军之作战。”现地日军,即以大本营指示集结兵力准备作战。直接参加武汉会战的日军兵力25万人(战役开始后日军又补充兵力,总计共投入约30万人),另有海军舰艇100余艘、飞机400余架。中国方面,军事委员会自南京失陷后即做出《对武汉附近作战之意见》,提出:“武汉已为我抗战之政治经济及资源之中枢,故其得失关系甚巨。惟武汉三镇之不易守,而武汉近郊尤以江北方面之无险可守尽人皆知,更以中隔大江外杂湖沼,尤非可久战之地。故欲确保武汉则应东守宿松、太湖,北扼双门关、大胜关、武胜关诸险,依大别山脉以拒敌军,并与平汉路北段之积极行动相呼应。若敌孤军深入则可临机予以各个击破,或在大别山预为隐伏待其深入,出奇兵以腰击之。应战于武汉之远方,守武汉而不战于武汉是为上策。”参加武汉保卫战的中国军队近100万人,飞机200架,舰艇30余艘。另外,苏联援华志愿航空队也参加了作战。武汉会战从6月开始,至10月24日蒋介石下令放弃武汉为止,进行了四个半月时间,作战区域为武汉周边广大区域。据日方统计,在武汉会战中日军伤亡355万人,中国军队伤亡197439人;中方统计日军伤亡256万人,中国军队伤亡254628人。此次会战,中国采取了比较灵活的外围运动战,逐次消耗日军兵力,日军虽然最终占领了武汉,但兵力消耗却十分巨大。武汉会战期间,日军还向闽粤发动了进攻。为了封锁中国沿海,切断华南方面的海外物资补给线,日军不断出动飞机轰炸广东的铁路、公路、水路及附近城镇。1938年春季后即开始实施在中国沿海的登陆,先后占领了烟台、连云港、厦门、广东南澳岛。9月7日,日本大本营决定由陆、海军协同进攻广州,以截断从海外经香港、澳门向中国输入的战略物资。中国方面在广东未能做好防御准备,致使日军于10月12日在大亚湾轻易登陆。随后,日军北上攻占了淡水、惠阳、博罗、增城,并于21日占领了广州。(三)相持阶段的战争从卢沟桥事变开始到武汉会战结束,中日战争持续了15个月,日军占领了中国东南沿海大部分城市与交通要点。但是,在中国军队的顽强抵抗下,日军也有重大消耗,已经不可能在短期内吞并中国,中国军队也有重大伤亡,无力在短期内战胜日本,中日战争进入了相持阶段。这时,日本的战略已经由速决战转向长期作战,提出:“目前主要应确保占领区的安全。然而,如对已被压缩的蒋政权放任不管,也将留下严重祸根而带来后患,故应适当进行促使其崩溃的各项工作。为支援此类工作,必要时应进行局部作战。” 与此相适应,11月3日,日本政府发表第二次近卫声明,改变了“不以国民政府为对手”的立场,而提出:“如果国民政府抛弃了以前的一贯政策,更换人事组织,取得新生的成果,参加新秩序的建设,我方并不予以拒绝。”12月22日,日本政府发表第三次近卫声明称:“日本政府本年虽一再声明,决定始终一贯地以武力扫荡抗日的国民政府。同时和中国同感忧虑、具有卓识的人士合作,为建设东亚新秩序而迈进。”显而易见,日本希望中国出现新的亲日的政权来取代蒋介石政权。与此种战略相应,日本在军事上采取了“确保占领区,促使其安定,以坚强的长期围攻的阵势努力扑灭抗日的残余势力”。这里所说的抗日残余势力,包括国共两党的抗日军队。这时,中日战争已经转向持久战。11月,国民政府在长沙和衡山连续召开有共产党代表参加的军事会议。会议确定的军事方针是:“连续发动有限度之攻势与反击,以牵制消耗敌人。策应敌后方之游击队,加强敌后方之控制与袭扰,化敌后方为前方……”。按照这一方针,中国抗日军事在正面战场与敌后战场相互配合,同时展开。在正面战场,截至太平洋战争爆发前,主要的战役有南昌和随枣会战、两次长沙会战、桂南作战、1939年冬季攻势作战等。1939年2月6日,日本华中派遣军向第十一军下达《对南昌作战要领》,3月,日军开始向南昌发动进攻,27日占领南昌。4月,中国军队反攻南昌,双方战斗激烈。5月9日,中国军队停止反攻,南昌战役结束。日军占领南昌获得了“武汉安全圈”的东南屏障,同时为解除武汉西北方向中国军队的威胁,于4月20日下达进攻随县、枣阳的命令。5月,随枣战役开始。20日,日军除占领随县外,其他附近地区全线撤退,随枣战役结束。9月,日军发动湘赣作战,即第一次长沙会战,第十一军司令官冈村宁次亲自指挥。此役,中国军队采取长沙外围设伏战术,日军失利,被迫撤退。长沙会战是相持阶段到来之后中国军队第一次重大胜利。11月15日,日军在广西钦州湾登陆,24日占领南宁。中国担心西南交通因此切断,决心收复南宁,桂南战役发生。战役最为激烈的战场在昆仑关,中国军队以1万余人伤亡的代价一度夺取昆仑关。桂南战役持续一年之久,至1940年10月30日中国军队收复南宁,战役结束,日军退出桂南。但此时日军已进驻越南北部,中国经越南的国际交通线被切断。1939年10月10日,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发布《国军冬季攻势作战计划》,之后,北起绥远,南至桂南,向日军发起了全线进攻,此为战争相持阶段中国军队规模最大的一次进攻作战。但是,由于战线过长,兵力不足,冬季攻势并未起到扭转战局的作用。1941年,国际形势发生重大变化。4月13日,日本与苏联签订《日苏中立条约》,该条约的签订,使日本暂时免除了两线作战的危险,因此对中国的抗日产生了不利影响。6月22日,苏德战争爆发。8月9日,日本大本营决定放弃对苏行使武力,不从中国抽调兵力。在此背景下,8月26日批准长沙作战命令,第二次长沙会战于9月开始。此役到10月结束,日军曾一度进入长沙并南进至株洲,但在中国军队的顽强抵抗下,日军被迫撤退。为了使中国屈服,日军还对重庆等中国后方地区实施了战略轰炸,分为4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38年11月至1939年2月,主要轰炸目标是国民政府所在之重庆和苏联援华通道枢纽兰州。第二阶段是1939年11~12月,主要轰炸目标仍然是重庆和兰州。第三阶段是1940年5月18日至9月4日,被称为“101号作战”,轰炸目标广泛,重庆仍然是最主要的轰炸目标。第四阶段是1941年5月至9月,被称为“111号作战”,主要轰炸目标除重庆、成都外,还有中国的空军机场和船舰等多种目标。遭到日军轰炸的城市有重庆、成都、西安、延安、宝鸡、兰州、自贡等地,造成中国平民的重大伤亡。在中国敌后战场,主要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军队与日军作战。早在战争刚开始的时候,共产党就提出了开展敌后游击战的战略方针。到1940年底,八路军和新四军已经由不到6万人发展到50万人,建立了约1亿人口的敌后抗日根据地,地域包括华北、华中与华南等地区。敌后抗日根据地的建立与敌后战场的开辟,在战略上起到了牵制日军正面进攻和消耗日军的作用,有力地配合了正面战场友军作战,使中国抗战得以长期坚持。为了确保交通点线,日军于1939年1月至1940年3月,在华北地区发动了主要针对八路军的“治安战”,作战形式为“扫荡”和“蚕食”,并在作战中实行了烧光、杀光、抢光的“三光政策”。至1940年8月,华北八路军不仅成功地击败了日军的一系列“扫荡”,保存和发展了敌后抗日根据地,还向日军反击,集中104个团的兵力,发动了以破袭华北日军交通线为目标的“百团大战”。此役从8月20日开始,12月5日结束,主要在正太路,同时也在同蒲路、平汉路、津浦路、北宁路及附近公路线展开。前后进行战斗1824次,歼灭日军2万余人,一度造成华北主要交通线的瘫痪。战役的结果,一方面提高了中国人民抗日的信心,一方面也迫使日军以更多的兵力转向后方。百团大战结束后不久,中国抗日阵营内部出现国共两党的严重军事冲突。1941年1月6日,新四军军部及所属部队奉命北上途经皖南,在茂林地区遭到国民党军队袭击,新四军军长叶挺被俘,同时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宣布取消新四军番号。但是,在中日战争激烈进行的时候,皖南事变并未上升成内战。事变后不久,新四军重建军部,蒋介石也表示以后“绝无剿共军事”。皖南事变之后直到中国抗日战争结束,国共之间虽然也发生过摩擦,但两党合作抗日的大局始终未变。 (四)傀儡政权的建立与中日秘密交涉建立傀儡政权是日本侵华政策的一项重要内容。1937年10月1日的日本政府《处理中国事变纲要》即已提出:对华北作战的后方应抛弃占领敌国领土的概念,政治机关要由当地居民自主组成,“行政首脑应由适合实现日华敦睦关系的有力人物自主充任”。《日本帝国主义侵华史料选编(1931~1945)》,上海人民出版社,1975,第242~243页。 12月14日,华北伪政权“中华民国临时政府”在北平成立,由王克敏充任“行政委员会委员长”。1938年4月,日本华北方面军司令官寺内寿一与王克敏签订了《约定》,规定:“日本军最高指挥官令中央顾问及其所用之辅佐官协力援助中华民国之行政、法制、军事、治安及警务等事项”;“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所需专员技术官、教授、教官、教导官等由日本军最高指挥官之推荐,任用聘请日本人充任之”。12月24日,日本内阁《处理中国事变纲要》又提出,要“逐步扩大和加强这个政权,使它成为重建新中国的中心势力”。与此同时,日本还在张家口、大同、归绥分别建立了“察南自治政府”“晋北自治政府”“蒙古联盟自治政府”。1937年11月,3个傀儡政权联合成立“蒙疆联合委员会”。1939年9月,“蒙疆联合委员会”改称“蒙疆联合自治政府”,德穆楚克栋鲁普为政府主席。在华东,日军于1937年12月成立了“上海大道市政府”。1938年1月成立了“南京自治委员会”。2月14日成立了以梁鸿志为首的“中华民国维新政府”。日本为了推动南北伪政权的联合,1938年9月22日,由梁鸿志、王克敏宣布成立“中华民国政府联合委员会”。日本政府发表“不以国民政府为对手”的声明之后,国民党副总裁汪精卫向蒋介石提出“和平之门不可闭”的建议。1938年2月,汪精卫开始通过国民政府外交部亚洲司司长高宗武等人与日本秘密接触。11月,汪精卫的代表高宗武、梅思平与日方代表影佐祯昭、今井武夫在上海会谈(重光堂会谈),拟定《日华协议记录》和《日华协议记录谅解事项》,其主要内容是:(1)日华缔结防共协定,承认日本在华驻军,内蒙古为防共特殊地区,为确保内蒙古及其联络线而在平津地区驻扎日军;(2)中国承认“满洲国”;(3)日华经济提携,在开发和利用华北资源方面,予以日本特殊的方便。约定在上述条件下由汪精卫出面组成中央傀儡政权。12月19日,汪精卫出走河内,29日公开提出《和平建议》。1940年3月30日,以汪精卫为首的伪国民政府在南京成立。汪精卫的“和平运动”在中国遭到了普遍的反对,日本没有达到瓦解中国抗日阵营的目的。因此,日本加强了与蒋介石“和平谈判”的策划与实施工作。事实上,日本与蒋介石的秘密接触是与策划汪精卫投降同时进行的。1940年初,中国派遣军启动了“桐工作”,派今井武夫赴香港与所谓的“宋子良”建立了秘密联络渠道。3~6月,双方代表在香港和澳门举行多次会谈,就媾和条件达成了一些协议,但在中国承认“满洲国”、日本在华驻兵、蒋汪合作等重大问题上,分歧无法弥合。日本曾提议由蒋介石、汪精卫与中国派遣军总参谋长板垣征四郎举行高层会谈,双方就此多有争执。9月17日,蒋方通知日本,暂行搁置会谈。10月,日本内阁强调以支持汪精卫来解决“中国事变”,陆军大臣东条英机和参谋总长杉山元下令停止和平谈判,日本与重庆方面的秘密交涉中止。 三 中日战争与国际关系 (一)苏联与世界爱好和平力量对中国抗战的支援中日战争爆发后,苏联立即做出支持中国抗日的积极反应。1937年8月,苏联政府停止了与日本的贸易关系,同时向中国政府表示,苏联准备给予中国贷款,并愿以苏联的军事技术装备中国军队和培训中国军事人员。苏联还暗示中国:苏联的“飞机和坦克部队”可以“参加中国军队”,以保卫连接中苏的西北交通线。8月21日,国民政府外交部部长王宠惠和苏联驻华大使鲍戈莫洛夫分别代表本国政府在南京签订了《中苏互不侵犯条约》,条约规定:“倘两缔约国之一方,受一个或数个第三国侵略时,彼缔约国约定在冲突全部期间对于该第三国不得直接和间接予以任何协助,并不得为任何行动,或签订任何协定,致该侵略国得用以施行不利受侵略之缔约国。”9月,苏联政府正式同意向中国提供军事援助,包括援助先进的军事装备和派遣军事顾问及志愿技术人员。10月17日,第一批苏联援华物资从萨雷奥泽克紧急运往中国兰州。随后,4艘大型货轮由奥德萨港起航,满载着机枪、大炮、弹药及航空、装甲设备约6万件驶往中国。从1937年到1940年,苏联先后向中国政府提供了2.5亿美元的物资援助。此外,苏联还派出航空志愿兵驾战斗机、轰炸机直接到中国参加对日空战,其中200多名飞行员在战斗中牺牲。共产国际和各国爱好和平人民,也对中国的抗日战争给予了声援与支援。1937年8月,共产国际发表宣言,指出“中国人民的解放战争,是世界无产阶级和一切先进人类反对野蛮法西斯主义压迫的总斗争之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号召各国无产阶级和人民群众支持与援助中国的抗战。8月21日,英国共产党发出宣言,指出世界各国的和平,有赖于中国人民英勇斗争的胜利,因此各国人民应积极援助中国。英国共产党的号召得到了本国工人和群众的热烈响应,他们抵制政府向日本运送物资的做法,不为日船装卸货物。美国共产党也发出“停止给日本运载一切军火”的号召。8月,美国各界人民成立反对国际侵略委员会。9月,印度国民大会在加尔各答召开万人大会,尼赫鲁在会上谴责日本侵华时指出:“我们为了和平,为了弱小民族者解放运动的前途,我们毫无迟疑地应给中国抗战运动以最有效的协助,把企图向远东各方伸展的帝国主义的魔手打回去!”加尔各答还出现了规模盛大的“中国日”示威游行,以示对中国抗日的坚决支持。10月,全美工会代表大会通过决议谴责日本侵华。美国人民广泛地展开了抵制日货和捐款援助中国抗战运动。法国、意大利、西班牙等国共产党也纷纷发表通电宣言,支持中国抗战。10月,有30个国家和地区的铁路、海员、码头等工会参加的拥有200万名会员的国际运输总工会,通告各国运输工会,禁止运载军火到日本。此外,澳大利亚、加拿大、波兰、奥地利、比利时、墨西哥等国人民也举行了声援中国抗日的活动。日本共产党在1937年8月15日发表《给在华日本士兵诸君的号召书》,指出:“日本帝国主义进行抢掠中国人民的最残酷的战争,现在是大规模地爆发了”,“日本有觉悟的劳动者农民绝对反对这样历史上最黑暗、最反动的战争”;号召日本士兵“拥护中国人民反抗日本帝国主义的斗争”,“因为中国人民的胜利,就是日本劳动人民的胜利”。在中国境内,1939年起出现了由日本人组成的反战组织,其中有华北抗日根据地的“华北日本士兵觉醒联盟”,该组织后改为“在华日人反战同盟延安支部”;同年在桂林成立“在华日本人民反战同盟西南支部”,1940年在重庆成立“在华日本人民反战同盟总部”。此外,韩国独立政府和朝鲜义勇军,也参加了中国的抗日战争。 (二)美国、英国对中日战争的态度日本侵华不可能不与已经在中国占有巨大利益的英美等国产生矛盾。基于这一判断,中国政府始终把英、美作为共同对抗日本的天然的潜在盟友,努力推动英美援华制日。但这一过程是缓慢的。1937年11月日军在占领上海后,要求英国将一向存放于中国中央银行的江海关税款改存日本正金银行。上海是中国最大的通商口岸,江海关的税收占全国海关总税收的一半。英国起先强调海关的国际性、特殊性予以拒绝,但在日本的压力下,在1938年5月初与日本以换文形式签订了有关海关问题的协定,英方放弃把海关税款存入中立银行的主张,同意了日方的要求。鉴于租界在中国的特殊地位,中国方面利用租界进行了一些抗日活动。1939年,日本在上海国际租界、鼓浪屿国际租界和天津英租界先后发难,尤其是天津租界事件更具有代表性。1939年4月一名在天津华北伪政权任职的汉奸在天津英租界被暗杀。日军要求租界当局限期内交出嫌疑犯,6月14日,日军开始对英法租界实行封锁。英日关系陷入空前危机。英国驻日大使克莱琪与日本外相有田八郎举行谈判,并于7月22日达成协议,英方实际上默认了日本对中国的侵略,并承认“日军为保障其自身安全与维持其控制区内的公共秩序,应有其特殊需要”。7月28日,蒋介石在对《伦敦新闻纪事报》的谈话中,公开对这一协定提出批评,并重申,“任何协定如不得中国政府之承诺,无论在法律上、在事实上均丝毫不能生效”。中日战争爆发后,中国特别希望得到美国的援助,为此,蒋介石曾派宋美龄向美国游说。但美国遇到的第一个问题是是否对中日两国实施中立法。罗斯福于1937年9月14日宣布,禁止美国政府船只运送军火、军事装备、军用品去中国或日本,其他美国商船不在此限,但需自担风险。显然,美国没有实行中立法,这为以后中国政府向美国采购军火、寻求贷款留下了方便之门。1938年6月,国务卿赫尔又致函美国148家注册出口飞机和飞机部件的厂家,表示政府“强烈反对把飞机和航空设备售给世界上任何”对和平居民进行轰炸的国家,对日本实行了所谓“道义禁运”。1939年7月26日,赫尔通知日本大使,美国政府要求中止1911年订立的日美商约,根据该约规定,条约将于6个月后失效。日美商约的废除消除了对日禁运的法律障碍,是走向对日制裁的第一步。蒋介石对此深表赞许,称它是“总统和国务卿的伟大而辉煌的举动”。美国对中国的第一笔贷款是1938年底的桐油借款。借款数额不大,只有2500万美元,而且是商业借款,主要用于改善滇缅公路的运输状况。它的意义在于,第一,正当以汪精卫为首的亲日派公开投降叛变,中国抗日阵营受到一次剧烈震荡时,借款鼓励了中国军民的士气;第二,这是美国远东政策的一个突破,此后美国政策越来越向援助中国倾斜;第三,它产生了连锁反应,英国也于12月20日宣布对华贷款50万英镑,随后又决定贷款500万英镑,作为稳定中国法币的平准基金。1940年3月,美国又决定向中国提供2000万美元的新借款,即华锡借款。引人注意的是,借款宣布之日,正是汪伪政权即将在南京成立之时。1940年6、7月间,在日本逼迫下,法国封锁了滇越铁路、英国封锁了滇缅公路。9月23日,日军分三路入侵印度支那。美国政府立即采取措施,于10月下旬与中国达成了2500万美元的钨砂借款。中国政府在这次借款中直接出面,从而突出了其政治意义。这样从1938年到1940年美国向中国提供了三笔借款,数额虽然不大,但对于支持中国抗战还是起到了一定的作用。1940年9月德、意、日三国缔结同盟条约,进一步推动了美国援华抗日。1941年2月美国宣布向中国中央银行提供5000万美元的新借款,即金属借款。4月,双方又达成了5000万美元的平准基金借款。1941年3月,美国通过了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中发挥了重大作用的《租借法》。5月6日,罗斯福在一个文件上批示:“中国对于保卫美国是至关重要的,中国有资格得到租借援助”,并决定向中国提供价值4510万美元的租借物资。5月18日,首批价值110万美元的物资从纽约起运来华。7月,罗斯福还批准以马格鲁德准将为首的使团来华,考察与租借援助有关的种种问题。4月,罗斯福总统签署命令,同意美国军人辞职加入陈纳德的美国志愿航空队。6月9日,第一批志愿人员启程来华,到9月共招募了101名飞行员和一批机械师。8月1日,美国志愿航空队正式成立,成为中国空军的一个单位。这支航空队对于保卫中国西南的空防,对于为后来在缅甸作战的中国军队和其他盟国军队提供空中支援,对于夺回中国战场的制空权,发挥了重要作用。日美商约废除后,美国开始对日本实行部分禁运。1941年7月,日军占领了法属印支南部。两天后,美国政府宣布冻结日本在美国的全部资产,从而实际上断绝了对日贸易。8月1日起,美国事实上实施了包括石油在内的对日全面禁运。(三)德、意、日三国同盟1936年11月25日,《日德关于反共产国际协定》正式签订,标志“东京—柏林轴心国”体系建立;中日战争爆发后不久,意大利于1937年11月6日也正式宣布加入日德协定。因此,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得到了德意两国的全力支持。德国支持日本侵华的政策,经历了一个变化过程。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德国丧失了对中国的债权地位,这就使得中国在与西方列强的交往中,能和德国建立比其他国家相对平等的关系。1920年代后期开始,国民政府就与德国建立了密切的关系。蒋介石不仅聘请德国军事顾问,还大量购买德国军事装备,使中国成为德国倾销军火的最大市场,而中国也是德国钨、锑等战略工业原料的主要供给地。由于德国与中国的上述利益关系,它在卢沟桥事变发生后尚不愿与中国决裂。7月20日,德国外交部宣布对中日战争取中立态度,并继续向中国销售军火。同时,德国对外扩张目标主要在欧洲,共同对付苏联,是它与日本结盟的基础。卢沟桥事变发生后,德国担心日本对华大量用兵而削弱了对苏联的压力,使德国的欧洲战略在将来实施时缺少东方的配合。出于全球战略的考虑,德国曾试图劝阻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7月底,德国外交部召见日本驻德大使武者小路,表示德国对日本发动侵华战争并不赞成。1937年10月,欧洲局势日趋紧张,希特勒断然做出了支持日本侵华的决定。10月18日,德国政府根据希特勒的命令,推迟了德中军火贸易及工业贸易谈判,并部分停止正在履行中的合同。11月底,德国通知中国政府,德国不准备向中国提供进一步的贷款。同月,德国政府拒绝参加布鲁塞尔国际会议对中日战争问题的讨论,以示支持日本。1938年初,德国政府正式宣布承认“满洲国”。1938年5月,德国政府下令撤回驻华军事顾问团,中止德中间一切军事贸易合同。中德关系彻底破裂。以墨索里尼为首的意大利政府,在中日战争爆发后即宣称支持日本对中国的进攻,并对日本表示绝对的信任。1937年11月,意大利在布鲁塞尔国际会议上,积极为日本的侵华政策辩护。它宣布参加德日反共协定,并先于德国承认了“满洲国”。1940年9月27日,日本驻德国大使来栖三郎与德国外长里宾特洛甫、意大利外长齐亚诺在柏林正式签署三国同盟条约。条约规定:日本承认并尊重德、意在“建设欧洲新秩序”中的领导地位;德意承认并尊重日本在“建设大东亚新秩序”中的领导地位;缔约的任何一国在遭到未参加欧战及日中战争的“第三国”攻击时,应彼此以政治、经济和军事的手段互相援助。至此,三国同盟关系正式确立。(四)日本的“南进”政策早在1936年日本《国策基准》中就规定:“陆军军备以对抗苏联在远东所能使用的兵力为目标……海军军备以对抗美国海军,确保西太平洋的制海权为目标”,表明日本已确立了“北进”和“南进”的战略构想。但中日全面战争爆发后,日本的兵力被牵制在中国战场,无论是“北进”还是“南进”都难以实施。1941年日本与苏联签订中立条约标志着日本暂时停止了“北进”战略,但未放弃“南进”战略。1940年上半年,德国在欧洲战场屡屡得手。7月27日,日本第二次近卫内阁与大本营联席会议制定了《时局处理纲要》,提出:“帝国要在应付世界形势的变化,改善内外形势,促进迅速解决对华战争的同时,抓住时机,解决南洋问题。在没有结束对华战争以前,关于以对南方政策为重点的态势转变问题,应考虑内外全盘情况来决定……为了解决南方问题,可以使用武力。”这份文件,已经显示了日本想乘欧洲战场战事激烈的时机实施“南进”。1941年6月22日,苏德战争爆发。日本政府于7月2日又做出“秘密做好对苏战争准备”的决定,提出“如果德苏战争的进展情况对帝国极为有利,就行使武力解决北方问题”的新国策。但是,由于关东军与远东苏军相比不占优势,而大本营准备从中国战场抽调5个师团的计划也由于中国军队的牵制而无法实现,日本再次放弃“北进”。此时,日军的势力已经进入印度支那地区。7月21日,日本与法国达成《共同防御协定》。29日,日军进入越南南部,对英美势力造成威胁。美国要求日军撤出越南未果,于是冻结了日本在美国的财产。英国废除了英日通商条约;荷属东印度废除了荷日石油协定。日本与美、英等国矛盾日益尖锐。在上述形势下,日本大本营于8月9日制定了《帝国陆军作战纲要》。其要点是:“一、以驻中国东北、朝鲜的16个师团对苏严加戒备;二、按既定方针继续对中国作战;三、对南方以11月为限,加强对英美战争的准备。”9月6日,日本御前会议制定了《帝国国策实施纲要》,决定对南方的政策是:“一、帝国为了确保生存和进行自卫,并以不辞对美(英、荷)开战的决心,大体上以10月下旬为期,做好战争准备。二、帝国在进行准备的同时,对美英采取一切外交手段,力求贯彻帝国的要求。三、通过前次外交谈判,到10月上旬如果仍然没有希望实现我方要求,立即决心对美(英、荷)开战。”10月16日,天皇任命力主“南进”的东条英机组阁,18日东条内阁上台,从而加快了“南进”的实施。11月5日,日本御前会议正式决定对美、英、荷开战。次日,大本营下令组编南方军。15日,大本营向南方军下达作战准备命令,要求南方军与海军协同,迅速占领南方各要地,方案是:(1)应占领要地为菲律宾、英属马来、荷属东印度的各要地及缅甸南部;(2)实施作战时,务必保障泰国及印度支那的安定,同时从该方向实施对中国的封锁;(3)为了恢复占领地的治安,取得重要国防资源。且保障自给,应对占领地实行军事管理。至此,日本的“南进”政策进入准备实施阶段。12月1日,日本天皇在御前会议上批准开始向南方进攻的命令,时间定在12月8日(美国时间7日)。太平洋战争即将爆发。日中戦争——日本軍の侵略と中国の抗戦 日中战争——日本军的侵略与中国的抗战波多野澄雄庄司润一郎前言1937年7月发生的日中两国间的冲突事件,尽管引发了全面战争,但双方避免正式宣战,而且这种状态一直持续到1941年的太平洋战争开战之前,这也是本次日中冲突的一个特征。导致这种现象的主要原因就是,正式宣战要承受美国中立法的适用,因而可能招致与遭到经济制裁同样的后果。另外在日本,人们认为如果把“冲突”升级为“战争”,会为早日解决事态增加障碍。从要准备与原假想敌的苏联和美英进行对决的角度考虑,则必须避免日中纠纷的长期化。因此,日本在战争之初将此称为“北支事变”,在战火扩大后的1937年9月以后才正式改称为“支那事变”。另一个特征是,日本在整个日中战争期间曾无数次尝试过多种形式的“和平工作”。这也反映了其对早日结束事件的期待和焦虑。但是与希望早日结束的焦虑背道而驰的却是最终战斗超过了8年,比经正式宣战而开始的战争更为激烈,并迫使两国国民承担了巨大的负担、做出了巨大的牺牲。尤其是给成为战场的中国留下了深深的伤痕,我们不得不承认导致此果的大部分原因在于日本。一卢沟桥事件的发生与扩展为全面战争[1](一)卢沟桥事件的爆发和战况扩展之要因在1937年的华北,以宋哲元为委员长的冀察政务委员会统括河北、察哈尔两省。因这个冀察政权是国民政府作为所谓“缓冲机构”而设置的,与冀东政权性质不同,所以日本中国驻屯军(以下简称驻屯军)中为数不少的人对其亲日姿态并不信任。另一方面,驻屯军频繁进行夜间演习,这被宋哲元率领的第二十九军视为“挑衅行为”,从而过度地引发了冀察政权方面的警戒心理。7月7日傍晚,驻扎丰台的驻屯军步兵第一联队第三大队第八中队,在宛平县城北侧永定河上的卢沟桥畔进行夜间演习。晚上10时40分左右,日方两次受到来自左岸堤防阵地方向的枪击。中队长清水节郎传令将此事报告丰台的大队本部。大队长一木清直命令通过警备召集组成的500人的部队向宛平县城附近的一文字山出动。次晨3时半左右,由于到达一文字山的部队在龙王庙方向听到了枪声后,向北平的联队长牟田口汇报了情况,于是牟田口下令开战。一木大队一方面于5时发出攻击令进入战斗状态,另一方面命令第八中队前进,以包围攻击堤防阵地的中国军队。前进中的第八中队与中国军队之间的战斗一开始,一木就于5时半下达了总攻击令。此间,在两次枪击之后该中队一名士兵失踪,虽然不久便平安归队,但这一消息却拖延很久都没有向大队本部报告,成为导致此次事态发展紧迫的原因之一。在当地持续交战的过程中,7月8日,参谋本部作战部部长石原莞尔代替正在疗养中的次长今井清向参谋总长做了汇报,为防止事件扩大以参谋总长名义向驻屯军司令官下令,“应避免继续行使武力”。9日,以参谋次长的名义提出了禁止中国军队在永定河左岸驻扎、处分负责人、谢罪及取缔抗日团体等停战条件。停战交涉在北平特务机关与第二十九军代表之间进行。7月11日,第二十九军接受了(1)道歉和处分负责人,(2)不在宛平县城、龙王庙布军,(3)取缔抗日团体等要求。11日晚8时,于当地缔结了协定。另一方面,近卫文麿内阁在7月8日召开的临时内阁会议上,对于此事件虽然决定采取“不扩大”的方针,但这个“不扩大”并不意味着限制动员派兵到华北。在7月9日的临时内阁会议上,陆相杉山元提议有必要从日本本土派遣3个师团,但因遭到其他阁僚的反对而取消。但是,7月10日在当地龙王庙再度发生冲突后,11日的内阁会议上,在采取不扩大、当地解决之方针的同时,还同意了陆军省部要求派遣3个师团的提议(实际上派兵被予以保留)。但在同日下午6时过后的派兵声明中,却断定“毫无疑问此次事件是中国方面有计划的武装抗日”,并表示“放弃为不扩大事态的和平交涉”。近卫首相在11日晚召集舆论界、政界和财界的领导人,为了敦促国民政府反省,指出:“派遣关东军、日本朝鲜军以及从日本本土调派相当的兵力,目前已是不得已之事”,从而要求全面配合派兵。虽然近卫并不希望事态扩大,但他相信如果表现出将要派兵的强硬姿态,按理说“中国方面会屈服”,事件因此可以在短期内得以解决。总而言之,在决定派兵的同时公布此一决定,是无视与此同时在当地进行的为停战所做的努力之行为,这也使得其后的交涉工作变得困难。中国的抗日气氛高涨也使得中国方面接受妥协的停战方式的可能性变小。中国共产党在事变发生后第二天,即8日,通电全国,要求发动“抗日自卫战争”和国共合作。而国民政府军事委员会委员长蒋介石鉴于对日抗战内外体制的筹备还未完成,暂时以事件的和平解决为重点。因此,在17日的庐山谈话(19日公布)中表明其决心,即尽管寄希望于以外交方式来解决,但如若到了无法解决的“最后关头”,则必须进行抗战。这期间,在天津为解决此次事件的努力仍在继续。7月19日,在当地军队之间,中国方面接受了日本方面的条件,签订了有关取缔排日言行的实施条款(停战细节协定)。驻屯军于21日,给东京陆军发电报称“二十九军全面接受我军的要求,正逐渐付诸实行”,以表达其慎重派兵的论点。在此前一天的20日,应陆军省部的要求,内阁会议同意派兵华北。但又根据驻屯军的意见和参谋本部派遣人员的当地形势考察报告,参谋本部再次搁置了派兵计划。但是,25、26日连续发生小冲突事件(廊坊、广安门事件),以此为契机,陆军决定实施已被延期的3个师团的调兵动员,并在27日得到内阁会议的同意。于是,驻屯军28日开始全面攻击,第二天基本控制了永定河以北的北平、天津地区。随后发生的通州事件,是在日本形成对中国采取强硬态度的舆论的决定性因素。虽然事态扩大至此,但其不扩大方针仍被坚持下来,参谋本部的派兵计划及作战范围都以只限定在北平、天津为基本方针。自7月底起,作战部部长石原、军务课课长柴山兼四郎一起向外务省和海军方面做工作,以寻求由国民政府方面提出停战要求的可能性。在陆、海、外三省共同定下的停战条件的基础上,又委托日本驻华纺织行会理事船津辰一郎在上海与中国方面接触(船津工作)。船津于8月7日抵达上海开始进行接触,但因上海形势紧迫而未取得进展。卢沟桥最初的枪击事件是“偶然发生的”,当地也为进行局部解决付出了努力。但视这次冲突事件为良机,驻屯军(后来的华北方面军)和关东军为打倒蒋介石政权和实现占领华北的构想,以占绝对优势的军事力量推动了此次事件的发展。未能抑制住当地军队行动的理由之一就是,在陆军内部存在所谓的“不扩大派”和“扩大派”的对立。作战部部长石原等“不扩大派”认为,与中国的战争恐怕无法避免长期化,消耗国力造成对苏备战的障碍,从而可能招致苏联的介入,因此他们主张局部解决。而军事课课长田中新一和作战课课长武藤章等“扩大派”自事件爆发后持“一击论”,主张趁机给国民政府军一次打击,迫使国民政府转换抗日的姿态,一举解决日中问题。在陆军部内主张“一击论”者超过“不扩大派”,属于多数派。事件发生以来最为重要的最初的几天里,通过外交途径进行的接触,也仅仅是南京的参事官日高信六郎和中国外交部的几次交涉,处理事件的主导权掌握在陆军手中,外交当局则显得毫无力量。事件的“扩大”,政府和舆论都有责任。如前所述,无视当地的停战努力就早早地决定派兵、与之持同样论调的近卫首相和向“膺惩暴支”一边倒的媒体的论调等,都是助长日军趋向于侵略华北的综合因素。近卫内阁也认为,与其抑制事态扩大,倒不如把这次事件视为打开陷入僵局的对华政策的好机会,在预测蒋介石政权会在短期内战败的基础上,容许大量派兵,使在当地解决事件的努力付之东流。其间,蒋介石在7月29日召开紧急记者会,宣布认为当前的事态为“最后的关头”“局部解决的可能性已经完全没有了”,明确表明了抗战决心,将着手解决国共两党之间的问题,与共产党携手组成抗日统一战线(第二次国共合作)。蒋介石为了掌握在统一战线中的主导权,缔结《中苏互不侵犯条约》(8月21日),要求苏联对日参战(11月26日),将华北事态向国际联盟起诉(9月12日)等,以战争的“国际化”所带来的最后之胜利为目标。 (二)关东军的积极介入与华北方面军的南下事变爆发前,比起驻屯军,逼迫东京采取强硬对华政策的当属关东军。陆军省于5月底派遣柴山军务课长赴奉天,就要求停止华北分离工作的四相会议决定的《对华实行策》(1937年4月16日)向关东军进行了说明。但关东军不认为有必要与南京政府调整国交关系,一味主张以武力“一击”。事变爆发后,关东军再三向参谋本部呈报,为配合华北作战,推进内蒙工作和防止中国军队进入热河、齐齐哈尔,要求在内蒙古用兵,而主张不扩大方针的参谋本部直到7月底也没有同意关东军的要求。但是,8月7日,面对关东军的强烈要求,参谋本部同意了察哈尔作战。原本察哈尔作战是应该由负责歼灭察哈尔省内的中国军队的驻屯军执行,却转变成了由作为配角的关东军担任主角的主次颠倒的作战方式。派往察哈尔的蒙疆兵团进攻张家口,8月底占领该地区。其后,关东军继续南下,将察哈尔、绥远两省纳入势力范围,相继建立傀儡政权,把华北、内蒙古从中国政府的影响下分离出来,其目标在于获得重地的驻兵权、进行重要资源的优先开发。在华北,8月31日,驻屯军被改编成华北方面军(寺内寿一任司令官)。加上日本朝鲜军和从日本本土增派来的军队,华北方面军成为拥有8个师团的大部队。其后分成两路南下,进攻河北、山西、山东各省。9月底占领了保定,由于中国军队采取了退避战法,因此没有达到作战目的。但是,尽管华北方面军原本的作战区域是保定、沧州附近,但他们却乘势突破了这一范围。参谋本部对此予以追认,接着扩大到石家庄—德州一线,进而华北方面军也大大超过此限定范围。如此,在10月中旬以前占领了石家庄。本应在保定作战就结束的攻势,被华北方面军牵着发展为石家庄作战。并且,方面军还认为,为使南京政府的抗战意志受挫,有必要进攻徐州。 (三)派兵上海再来看看海军的动向。事变爆发后,虽然军令部和负责中国警备的第三舰队中也存在着强硬的空袭论,但海相米内光政期待通过外交手段来解决,并寄希望于秘密进行的船津工作。可是,8月9日在上海发生的杀害日本海军兵将的事件(大山事件)刺激了海军内部的强硬论。在佐世保待命的陆战队被紧急派出,上海陷入战斗一触即发的危机。8月12日,国民党中央执行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秘密决定进入战时状态。14日拂晓,中国军队率先发起攻击,空军也对第三舰队旗舰“出云”及陆战队本部进行了轰炸。蒋介石固守上海而发动总反攻,是因为对苏联的介入及列强的对日制裁寄予希望,而且这也是为了分散日本兵力,使日本占领华北的计划受挫。上海防卫战投入了国民政府军的精锐部队,其兵力超过70万人,战死者也非常之多。8月13日的内阁会议上,对派兵持消极态度的作战部部长石原等的意见被压制,做出了向上海派陆军部队的决定。海相米内对于向上海派陆军部队并不积极,但旗舰“出云”遭到中国空军的轰炸,使其态度骤变,在14日为制作政府声明而召开的临时内阁会议上,主张放弃“不扩大主义”,甚至建议占领南京。但是,在8月15日的政府声明中,由于顾及对苏联开战的问题,也因依然主张在不扩大方针基础上致力于尽早解决中国问题的陆相杉山的意见,并没有表示要放弃不扩大方针,强调派兵并非是为了打倒南京政府而是为了“促使其反省”。米内转向主张积极派兵,这意味着已无法制止海军向强硬姿态转变。15日被下令出发的上海派遣军,不是纳入纯粹的作战军的“战斗序列”被派遣,而是采取了临时派遣的“编组”形式。其任务也是限定在保护在上海的居留民。但是,在上海战中,他们遭到中国军队的顽强抵抗,使得事件从局部纠纷转化为实质性的全面战争。9月底,作战部部长石原被更换,由少将下村定接任。下村与石原同样担心战争的长期化会招致苏联的介入,但他认为,把主战场从华北转到华中,通过积极作战来歼灭敌人主力军的短期作战方式是有必要的。8月就任参谋次长的中将多田骏也支持他的看法。这个积极作战的第一步就是于11月5日实施的第十军在杭州湾的奇袭登陆。紧接着,上海派遣军与第十军合并,暂时编成华中方面军,由松井石根任司令官。他们的任务已不再是保护居留民,而是与华北方面军一样为了挫败敌人的斗志而战。杭州湾登陆成功使上海方面的战况为之一变,中国军队开始撤退,11月中旬,日军控制了上海全域。但是,第十军要求继续追击,以切断敌人的退路。作战部把作战区域设定为苏州—嘉兴线(法定线)之东。方面军快速到达法定线后,立即主张应取消法定线,逼向南京。南京从8月15日起已开始受到日本海军从海上发动的猛烈轰炸。而日军对南京、上海、汉口等城市的无差别轰炸,则受到了国际社会的强烈谴责。(四)攻占南京与南京虐杀事件在参谋本部,作战课课长河边和参谋次长多田等人反对进一步扩大作战地区。部内就是否取消法定线及攻占南京问题,发生了激烈的争论。最终,还是华中方面军的再三要求使作战部的方针向攻占南京倾斜。11月15日,第十军决定实行“独断追击”,开始进攻南京。华中方面军司令松井也表示赞同,给军中央施加压力。在参谋本部,参谋次长多田和作战课课长河边,寄希望于正在进行中的陶德曼调停,试图在攻占南京前通过和平谈判进行政治解决。但制止进攻是困难的,12月1日,向华中方面军下达了攻占南京的命令。12月10日,日本军开始向南京发动总攻,先头部队于12日突破城墙进入城内。13日,占领了南京。其间,中国政府高官接连离开南京,居民也为了逃避战祸而躲到设置在市内的南京国际安全区(“难民区”)避难,此外,为了不让日本军队使用,很多的建筑物被中国军队烧毁。国民政府于11月中旬召开的国防最高会议上决定迁都重庆,因蒋介石对于从首都南京撤退表示为难,故而决定固守一段时间。被任命为首都卫戍司令官的唐生智最初坚持死守南京,拒绝了松井司令官开城投降的劝告。但12月11日,他接到蒋介石撤退的指示后,12日就向各处防卫指挥官下令突破包围撤退。但是,按计划撤退出来的部队甚少,多数被扬子江堵住退路,陷入混乱状态,许多残兵败将换上便衣,逃到“难民区”。华北方面军鉴于上海战役以来频发的无军纪行为,对预定在南京陷落后进城的部队,下达了关于“特别严肃军纪风纪”的严格规定(“南京攻略要领”)。但是,日军还是对俘虏、残兵、便衣兵以及部分市民进行了集体的或个别的屠杀,强奸、掠夺和放火事件也频繁发生。日军的屠杀行为导致的死亡人数,据远东国际军事审判的裁决达20万人以上(对于松井司令官的裁判书上是10万人以上),1947年南京战犯审判军事法庭公布为30万人以上。中国的见解是以后者的判决为依据的。而在日本的研究中,则以20万人为上限,有4万人、2万人等各种推算。对于牺牲人数的各种不同说法,其背景是对“虐杀”(非法杀害)的定义、所定地区、时期及埋葬记录、人口统计等资料的验证存在差异。日军所犯下的暴行,在被外国媒体报道的同时,通过南京国际安全区委员会向日本大使馆进行的抗议以及上海总领事馆等的报告这些途径也传到了外务省,进而也传到了陆军中央部。结果于1938年1月4日,以参谋总长闲院宫的名义向松井司令发了一份少有的意见书——《关于深切期望振作相关军纪、风纪》。关于引起虐杀的主要原因,被分析指出存在如下几点原因:因没有正式宣战而停留在“事变”的程度上,日本在对待俘虏的有关方针和占领后包括保护居民在内的军政计划方面有欠缺;维护军纪的宪兵人数少;无视粮食和物资供给情况而断然攻占南京,其结果引发了掠夺行为,诱发了军纪涣散的不法行为等。战后,远东国际军事审判对司令官松井、南京战犯军事法庭对第六师团长谷寿夫,分别问责屠杀责任,判处死刑。另外,造成牺牲扩大的次要原因是,中国军队在南京防卫作战上的错误,以及其后放弃统一指挥、缺乏对民众的保护措施。南京国际安全区委员长约翰•拉贝(John H.DRabe)针对唐司令官的“如此是否会出现无区别的士兵甚至普通市民的牺牲呢?”的质疑,批判了毫不珍惜中国国民生命的国民政府、军队首脑之不负责任的行为。占领首都南京使“胜利者”意识在日本朝野得以推广,对事变的善后处理及和谈条件也产生了巨大影响。近卫内阁在12月底的内阁会议上决定的《处理中国事变纲要》也反映了这种胜利者意识,谈到无论在政治上还是经济上都要将华北和上海周边置于日本的强大影响下。 (五)围绕和平的纠葛——陶德曼调停和《九国公约》会议日本政府关于事变处理的基本立场是,完全作为日中两国间的问题来解决,排除第三国的调解和干涉。但是,进入9月后,出现了长期战的征兆,于是有效利用“第三国的好意调停”的和平方法也被纳入了视野,以便达到军事目的。首先自告奋勇的是英国。9月中旬,新上任的驻日大使克莱琪(Sir Robert Craigie)向外相广田弘毅探询进行调停的可能性,广田提出了具体的和谈条件。即,在华北设定非武装地带,以取缔排日和配合防共为条件来取消华北政权、承认国民政府,不过问“满洲国”之事。这些条件也转达给了蒋介石,但寄希望于国际压力和制裁的蒋拒绝接受这些条件。这时,国际联盟接受中国政府的起诉,从9月中旬开始审议日中纠纷问题。在国际联盟总会上,中国代表顾维钧针对日本的侵略行为,呼吁采取国际性的紧急措施,但赞同的加盟国只有苏联,问题的解决最终决定委托给日华纷争咨询委员会。咨询委员会向总会提交了一份关于日本的行动违反《九国公约》的建议书,劝告召集《九国公约》会议。这是根据作为非加盟国参加咨询委员会的美国的要求提出的。10月6日的总会上通过了该建议书,根据国际联盟的劝告,10月15日,以主办国比利时为中心,号召召开布鲁塞尔会议(《九国公约》会议)。在10月5日,美国总统罗斯福响应国际联盟的呼吁,立即表明参加,进行了所谓谴责“无法国家”的隔离演说,美国的意图在于通过集体压力进行调停,而非采取具体的制裁行动。日本对欧美各国参与事件调停持警戒态度,10月22日,内阁会议上决定不参加会议。不参加声明在主张日本的行动是“对来自中国方面的挑衅行为的自卫手段”的基础上,再次表明立场道,“唯有依靠两国间的直接交涉方可解决之”。但是,外相广田在10月27日对各国大使说明不参加理由时,则示意有意接受第三国“好意的调停”,但实际上提出和平条件的只有德国。参谋本部热心地参与德国的和平调停,在得到作战部部长石原同意的前提下,情报部人员频繁与德国大使馆方面接触。这些工作得以奏效,10月下旬,在上海向德国驻华大使陶德曼提出了和平条件。而在东京,外相广田接受了陆军的要求,请求驻日德国大使狄克逊(Herbert von Dirksen)向中国方面转达其和平条件(10月1日由首相、陆军、海军、外务四相决定),而这些条件与向克莱琪提出的条件是相同的。11月上旬,陶德曼向蒋介石传达了日本方面的和平条件,但由于蒋介石期待正在召开的《九国公约》会议会对日本进行制裁而拒绝了日方的条件。《九国公约》会议上,顾维钧陈述了如经济制裁、对中国进行物资援助以继续抗战等具体措施,但参加各国各有顾虑,对实施制裁犹豫不决,即使对对华援助,一大半的国家也都持慎重态度,认为对一方的援助可能会封闭停战的途径。结果,在11月15日的大会上,只通过了对日谴责声明就在事实上结束了。《九国公约》会议没有实施具实效性的行动就于11月下旬闭幕。再加上上海战役的失败使蒋介石的态度有所改变。12月7日,蒋通过狄克逊大使转达有意以日本方面的和平条件为基础进行交涉,但广田以最近的形势变化有必要改变和平条件,避开了立即答复。这是因为当时已经开始加紧攻占南京。但是,日本朝野洋溢着战胜的气氛,认为南京失陷将带来国民政府的崩溃,蒋政权已不再是议和的对象。特别是在当地的日本军队和关东军内部,主张如果蒋政权不答应投降,就否认其正统性,转而应扶植新的中央政府。持这种主张的势力逐渐增强。另一方面,参谋本部则认为南京失陷不会发展到蒋政权投降或崩溃,只会招来战争的长期化,应该借此机会用比较宽大的条件进行议和。这种观点支撑了陶德曼调停。对此,政府首脑的意见则主要汇总为以下两种选择:以蒋政权变弱和崩溃为前提,提出苛刻的媾和条件;干脆否认蒋政权,不承认媾和交涉本身的必要性。围绕与日本媾和的问题,国民政府内部也出现意见分歧,最终,1938年1月2日,蒋介石拒绝德国的调停,决定坚持抗战到底。1月11日,根据参谋本部的要求召开自日俄战争以来长久未开过的御前会议。参谋本部就召开御前会议做出说明,认为其有告诫“战胜国强迫战败国接受苛刻条件”之意。这表明日本领导阶层被作为“战胜国”的意识所包围,其提出的和平条件对于中国已是很难接受的内容了。虽然参谋本部直到最后都主张应该通过交涉获得和平,但1月15日,政府最终决定中止交涉。这样,就失去了南京陷落这个绝好的日中媾和之机会。根据1月11日的御前会议决定,当和平不成立时,“帝国不期待尔后以之为对手来解决事变,促进新的中国政权的成立”。同时决定策划摧毁国民政府,或是将其纳入新政权中来。1月16日,在这个方针下,发表“不以国民政府为对手”的声明(第一次“近卫声明”)。 二 战线的扩大与持久战 (一)混乱的事变解决办法 1.徐州作战与“新兴中国政权”占领南京后的参谋本部作战课确定了在1938年夏天以前不实施新的作战的方针(不再扩大战争面)。但是,华北方面军坚持对徐州附近的中国主力军实行围歼战,固执地强调其必要性,因此,河边作战课课长奔赴北京说明,出于必须加强戒备苏联介入的考虑,当务之急是安全地确保占领区,但华北各军没有接受。1938年4月上旬日军发动徐州作战,5月下旬占领了徐州。但是,中国军队在日军完成包围网之前采取了撤退战术,其围歼中国主力军的目的并没有达成。占领徐州后,近卫首相改组内阁,任命宇垣一成为外相、板垣征四郎为陆相。改组后的近卫内阁于6月10日设置五相会议(首相、藏相、外相、陆相、海相),取代处于休眠状态的大本营政府联络会议,重新审议尽早解决事变的办法。以否认蒋政权为前提的对中政策,是指在当地日本军队的指导下在华北、华中的占领地陆续建立新政权(“新兴中国政权”),并将之培养成可以取代国民政府的中央政权,同时或是摧毁国民政府,或是将国民政府吸纳到新政权伞下。问题是蒋政权并没有因南京失陷而发生变化。政府、军部内部都有不少领导人希望避免早期成立新的中央政权,而重视与国民政府的直接交涉,外相宇垣就持如此立场。另一方面,仍旧坚持通过军事压力来瓦解国民政府,或期待通过阴谋活动使蒋介石下野的领导人则赞同当地日军的主张,陆相板垣就是代表。另外,强硬地主张否定蒋的关东军也没有立即赞同建立新的中央政权。关东军主张优先建立华北、内蒙古的自治政权,与其过早地纠合亲日政权谋求中央集权化,更有必要“以分治达统一”。五相会议提出,首先,如果蒋政权“屈服”(蒋下野或转向),则接受他成为新中央政权的成员,展现出有限定性的和平交涉的可能性,但最大的问题是“新兴中国政权”的基础过于薄弱。1938年3月,由华中方面军在南京建立的“中华民国维新政府”也同样如此。2宇垣工作与日英合作构想其间,外务省的东亚局局长石射猪太郎在1938年6月的意见书中向外相进言推进“国民政府对手论”,即合并新兴政权建立新中央政权的想法,把国民政府合并入临时、维新两种政府这些方法都是以蒋下野为前提,并不具有现实意义,而应该承认国民政府为正统政府,在攻占汉口前就开始和平交涉。外相宇垣赞同石射的“国民政府对手论”,1938年6月,以与国民政府行政院院长孔祥熙的秘书乔辅三及香港总领事中村丰一的接触为契机,朝着实现与国民政府的和平谈判的目标而热心地进行交涉(宇垣—孔祥熙交涉)。至7月为止,中村与乔辅三的谈判已达6次,乔辅三出示了所谓蒋与孔议定过的和平条件等,表现出积极的姿态。因为日本方面以蒋下野为必须条件,因此交涉进展困难,但中村理解宇垣的意思,提出的方案实质上把蒋下野搁置起来,以灵活的态度进行处理。而宇垣也很关心其他途径,特别是让萱野长知做中间人,同样与孔进行接触。但是,9月底,宇垣突然辞职,和平交涉停顿下来。宇垣辞职的原因虽不甚清楚,但其中之一应该是宇垣以国民政府为交涉对象的和平交涉没有得到以近卫首相为首的国内的支持。另外,在外相宇垣的领导下,以建立针对中国的日英合作为目标的外交交涉也有所进展。日英合作路线是宇垣外相外交交涉的一环,它以入阁近卫改造内阁的藏相池田成彬为中心,得到财界及元老等“亲英势力”的支持而得以推进,主张由日英来解决悬案问题,在日本占优势的条件下逼迫中国“媾和”,战后运营也由日英合作进行。英国方面,“稳健派”把修复对日关系进而把日中调停也纳入视野,由克莱琪大使出面与宇垣交涉。但宇垣重视日中直接交涉,对英国的居间调停态度消极,因此,交涉没有进展。(二)向“长期持久战”发展——相持阶段的战争 1攻占武汉、广东与长期战争体制继徐州战役之后,参谋本部批准了汉口战役和广东战役。这两大战役是作战部与当地军队从攻占南京后就开始研究的,徐州作战的成功推动了这次战役的决定。攻占汉口与广东可实现对中国主要地区的实质性统治,打击列国对中国的援助途径,从而达到通过军事来解决事变的目的。华中方面军从1938年8月底开始动员30万人展开攻占“蒋政权的中枢武汉三镇”的战争,10月底占领了汉口。并且,于9月下旬断然开始华南战役,几乎没有受到抵抗就占领了广东。此时投入中国战线的兵力达到100万人,甚至把对苏作战所需要的兵力也抽调过来,日本的军事力量已近极限。但是蒋政权毫无屈服的迹象,而是将首都迁到重庆,采取了缩小正面作战、盘踞在四川省周边展开“持久战”的作战方针。同时,大规模的武汉、广东作战,成了化学战(毒气战)的试验场,其效果也得到了验证。1938年12月参谋本部的“大陆指345号”令指示允许各军使用“特种烟”(红筒、红弹、绿筒),可以说在中国战场毒气的使用成为普遍现象。汉口、广东战役后,1938年11月中旬,陆军省与参谋本部共同决定了新的作战基本方针,12月上旬,得到天皇批准后发出命令。其目标是限定作战区域范围,节减兵力,确保占领区的安全和恢复治安,努力获取资源,向“长期持久战争体制”过渡。事变开始以来,首次改变了激发华北方面军和华中方面军挫败中国军队的战斗意志、抓住结束战争的机会这样的作战目的。在长期战争体制的指导下,日军所重视的战略目的是通过飞机波浪式地轰炸重庆等重要的内陆城市与切断位于内陆的援蒋路线。以汉口机场为起点,从1938年12月开始了内地轰炸。轰炸包括重庆等重要城市的街区,给市民带来了巨大的灾难。据说在重庆大轰炸期间中国死者达11000人。但是,频繁的内地轰炸也因飞机不足、缺乏致命性目标等,未能给国民政府以重大打击。 2.中国的抵抗日军的大规模军事攻势告一段落的时候,中国的民族主义对于蒋介石政权的对日和平及对日屈服感到不可饶恕,其规模也逐渐扩大。占领区和作战地区的扩大成为起爆剂,之前还停留在学生、城市居民和军人层次的民族运动,也已扩大为包括几千万农民在内的大运动。蒋介石没有回应这种大众化民族主义的办法,而中国共产党则很好地回应了他们的愿望,迅速使来自农民的支持扩大了。1938年秋,中国共产党确认日军攻占武汉为抗日战争已进入“相持阶段”的标志,决定坚持国共合作,将持久战进行到底。并且,共产党决定了将其主要活动放在敌人后方的方针,共产党军队进入日军后方的农村地带展开由民众武装起来的游击战,不断在各地建设起抗日根据地。抗日根据地在全国不断扩大,特别在华北的力量尤为强大。1938年12月,参谋本部命令华北和华中的驻军确保占领地区和主要交通线。在华北,为对付共产党军队的游击活动,采用把军队细分后分散配置在市或街道的被称作“高度分散配置”的配备形态。还出现了适合于封杀游击战法、以怀柔政策博得民生安定的军队配置形式。但是,在华北势力大增的共产党军队(八路军)从1940年8月底至年底,展开了可与越南战争中的新春攻势相匹敌的大攻势(“百团大战”),以石太线为中心,彻底破坏了桥梁、通信等设施而震撼了华北方面军指挥部。方面军被攻其不备的原因是欠缺对共产党军队的情报、谍报活动。同时,百团大战暴露了高度分散配置的弱点,少量兵力分散驻扎的部队承受不住人海战术的攻击。当时由于日军攻占宜昌之压力国民政府有所动摇,且已开始倾向于对日媾和,但可以说百团大战也起到了鼓舞国民政府的作用。遭受百团大战冲击的方面军,展开了报复性的肃正作战(第一、第二期晋中作战),1941年6月实施了大规模的为了稳定华北治安的作战即中原作战,取得了较大的战果。中原作战后的1941年7月,制订“肃正建设三年计划”,推进了将“未治安地区”(解放区)变为“准治安地区”(游击区)、将“准治安地区”变为“治安区”的计划。还有,方面军从1941年3月开始在汪兆铭政府的协助下,开展军事、政治、经济三位一体的运动,包括新民会进行的强化反共工作等“治安强化运动”。这些强化治安作战的重点是对解放区进行经济封锁,并和军队“当地独立自给自足”的强烈要求相呼应,为对抗共产党军队的游击战,日军实行的肃正作战也极为严酷,成为虐杀居民和掠夺的原因(中国将此称为“三光政策”)。(三)“东亚新秩序声明”与承认汪兆铭政权 1.东亚新秩序声明与汪兆铭脱离重庆1938年11月3日,近卫内阁发表了所谓“东亚新秩序声明”(第二次“近卫声明”),将日本定义的东亚新国际秩序叫作“东亚新秩序”,把推进日满华共同建设定位为“帝国不动的方针”,宣称三国在互惠平等的立场上推进经济合作和防共政策。在此一个月前,即1938年10月上旬,美国政府在长篇备忘录中列举卢沟桥事件以来美国人在中国遭受的不公平待遇、市场垄断化的现状,要求迅速改善对门户开放原则、机会均等原则(《九国公约》)的侵害。对此,接替宇垣上任的外相有田八郎反驳道,适用于事变前事态的观念和原则,并不能制约东亚的现状和未来,正式否定了《九国公约》等国际原则。“东亚新秩序声明”显示其为替代欧美构建的国际秩序原则的新原则。“东亚新秩序声明”讲道,如果国民政府改变原有的抗日、容共政策和人员构成,则“暂不拒绝之”,暗示修正“不以国民政府为对手”的前声明。但这并不是呼吁和平,而是瓦解蒋政权工作的一环。因应与日本共同担任东亚新秩序建设工作的中国新中央政权的成立工作越发混乱,依靠集结反蒋势力使蒋政权“屈服”依然是个难题。但是,这一时期,外交部亚洲司司长高宗武提出构想,让汪兆铭做占领区统一中央政权的首相,使和平派脱离蒋政权,在蒋政权的外部展开和平运动,迫使蒋下野和转向对日和平。这项高宗武交涉以陆军大佐影佐祯昭(参谋本部谋略课课长)、中佐今井武夫为主,中国方面除高宗武以外,还有被认为是汪的同志的周佛海(原国民党中央宣传部副部长)和梅思平等人参与。高宗武等人接汪之命,从1938年11月中旬起,与日本方面代表就汪的举事计划(汪逃离重庆的计划)及和平条件举行会谈,11月20日,签订了《日华协议记录》。12月上旬,汪一派在影佐等人的引导下逃出重庆,经昆明,于12月19日抵达河内。与之相呼应,日本政府于12月22日发表了近卫首相谈话(第三次“近卫声明”)。其内容是《日华协议记录》的重现,即日本方面要求中国承认“满洲国”、缔结防共协定,并为日军的防共驻扎、在华北和内蒙古的资源开发提供便利;而日本则不要求赔偿战争费用、撤销治外法权、考虑退还租界。只是,陆军的要求当中,防共驻扎地区被定为“特定地点”,撤兵条款也被省略。汪于12月29日在河内发表“艳电”,提出对日和平,期待国民党权威人士脱离蒋政权,而就和平条件则强调必须迅速从全国撤兵,并将驻兵地区“必须限制在内蒙附近”。即要求确认第三次近卫声明中被抹消的部分。在参谋本部内,制定以占领汉口为前提的媾和条件的工作得以推进,1938年11月御前会议决定的“日华新关系调整方针”则列举了采用分治合作主义的政治形态,为维护治安对南京、上海、杭州三角地带派遣驻兵,实施将扬子江下游流域在经济上形成高度结合的地带,派遣日本顾问等内容,为第三次近卫声明以及《日华协议记录》所没有的要求。其内容成为“凌驾于‘二十一条’的苛刻内容”,并且直至1939年秋也没有让汪过目。1939年1月,近卫首相在确认汪兆铭逃出重庆后宣布总辞职。但是,汪脱离重庆却并没有带来国民党权威人士和反蒋军阀的呼应,因此,日本政府和军队的上层对由汪来建立中央政权变得消极,结果陆军中一部分人提出确立以吴佩孚为首相的新中央政府的构想。但依旧没有出现解决事变的希望。 2.英苏的牵制——日德同盟与封锁天津租界在事变解决进入胶着局面之时,有效利用因德国的抬头而事态有变的欧洲局势的对外方针则成为强有力的手段。这一构想是在谋求改善对美关系的同时,通过与德意的防共协定来加强针对苏英的同盟,把被认为是推进事变和东亚新秩序建设最大妨碍者的英苏牵制在欧洲。1938年夏,为了实现已成为陆军外交战略重点的此方案,日本首先试图谋求强化对德关系。德国方面也在1938年2月由里宾特洛甫(Ulrich Friedrich Wilhelm Joachim von Ribbentrop)就任外相,远东政策逐渐由亲中路线转为亲日路线。1938年5月,承认满洲国、撤走派遣到中国的军事顾问团等都说明了此情况。日、德接近始于1938年初里宾特洛甫与陆军武官大岛浩之间的接触。7月,驻德大使东乡茂德得知此事,认为日德同盟不仅对解决日华事变没有作用,反而担心会让日本卷入欧洲战争,因此要求外相宇垣中止交涉,但没有奏效。陆军以外交手段来弥补对远东苏联军队的地上兵力劣势的想法,成为交涉防苏军事同盟的推动力。但是,德国方面期待的同盟则是以英国为主要敌人的同盟,并不是苏联。围绕是否与苏联一起把英、法也加入同盟的防范对象这一点,日本领导层出现分歧,这也成为近卫内阁总辞职(1939年1月)的原因之一。即使在平沼骐一郎新内阁成立后,同盟的对象应仅限于苏联的外务省的主张与也应该包括英、法的陆军的主张这两种意见之间的调整仍不尽如人意,其结论直到1939年8月23日的《苏德互不侵犯条约》签订才得出。即,日德交涉拖延时日甚久,其背景之一就是,苏联为了避免与欧洲和远东进行东西两个正面战争,一方面在远东处理在满苏国境与日军的冲突(诺门坎事件);另一方面在欧洲与德国接近,其成果就是《苏德条约》。《苏德条约》使得日德间进行的以苏联为目标的军事同盟交涉受挫。平沼首相讲道:“欧洲的天地复杂奇怪”,其内阁总辞职。实现陆军的外交战略的另一个机会是,1939年6月,华北方面军封锁天津英法租界。即以亲日派要人在英国租界被暗杀为契机,封锁了华北的金融和经济中心天津的英法租界。封锁租界一事,从1938年夏天就开始筹划,正在逐渐强化封锁网的时候发生了此次事件,对于当地军队来说,封锁租界是通过回收租界来排除英国,而对东京的陆军而言,目的在于可以诱使英国赞同东亚新秩序政策和在解决事变方面取得统一步调。英国政府很重视这个事件,虽然在英国政府内部对日制裁问题又被重新提起,张伯伦首相还是选择了通过外交交涉解决的方式。在激烈的反英群众运动中,在东京进行了有田—克莱琪会谈,1939年7月以英国的让步和妥协达成协议。其内容是, (1)英国明确中国所处的现状(战争状态),(2)英国不妨碍在中国的日军的生存及治安维护行为。关于(1),对于英国类似“慕尼黑之绥靖”的对日绥靖姿态,遭到了中国强烈的谴责。而平沼首相则认为是对蒋政权的打击,给予高度评价。但是之后不久,美国通告废除《日美通商航海条约》,振奋了英国。日本的外交胜利被灭杀,日英在当地的交涉中英国保持强硬的立场,在东京的协定俨然废纸一张。英国得到美国的大力支持,其选择对日协调的基础已不复存在。(四)汪政权的建立与重庆和平交涉活动汪脱离重庆,虽然并没有诱发动摇蒋政权的势态,但高宗武仍然推动以汪为首在南京建立新中央政府的构想。1939年5月,汪本人向影佐等讲述了建立新中央政权的决心,建立汪政权的工作正式开始,但这并没有得到政府和军部的一致支持。特别是参谋本部对汪的实力表示怀疑,参谋次长泽田茂到任的10月,正处在“应支持,还是应中止之,与重庆直接交涉处理时局的分歧点”上。于是,参谋本部与政府签订协定,不妨碍建立汪政权,但陆军的战略不受其影响,在协定的基础上同意建立汪政权。这样,1939年11月,以建立汪政权为前提的调整邦交交涉终于开始,而被作为交涉基础的是一年前的“日华新关系调整方针”。汪在对日交涉中尽管也坚持了对撤兵和驻兵权的要求,但最终还是接受了日方苛刻的和平条件,1940年3月,在南京建立了新中央政府。其间,参谋本部期待汪政权与蒋政权合并,通过各种途径探讨与重庆直接交涉的可能性,进入1940年以后,开拓了通过“宋子良”这个人物的和平途径。这项“桐工作”发展成1940年6月约定由蒋、汪和日本的三方代表进行停战会谈的局面。以促进停战会谈作为目的之一而发动了6月中旬的宜昌战役。坚持不扩大战争面的参谋本部尽管对宜昌战役表现出踌躇不定,但以攻击后立即撤退为条件还是给予了批准。但是,进击宜昌的第十一军并没有撤退。这是因为参谋本部根据“桐工作”的进展情报,“为逼迫蒋政权做出最后决定”以答应和平会谈,而命令占领宜昌。实际上,占领宜昌之事被认为是整个日中战争当中给重庆施加的最强烈的一次压力。但是,“桐工作”是试图搅乱汪政权的中国方面的阴谋这一怀疑加重,随之,对和平停战的期待也急速萎缩。另外,在外相松冈的领导下,通过浙江财阀巨头钱永铭的和平交涉也是一味拖延承认汪政权,虽进行了折中,但并没有进展。这样,对与蒋政权停战已无计可施的日本政府于1940年11月最后一天,正式承认汪兆铭政权为“南京国民政府”,同时缔结了《日华基本关系条约》。这份基本条约以上述“日华新关系调整方针”为基础,讴歌“善邻友好”、尊重主权和领土、互惠平等,但规定日军配合在蒙疆和华北驻军防共、维持治安,对蒙疆和华北的国防资源的共同开发和对日优先提供等。同日,根据《日满华共同宣言》,汪政权正式承认“满洲国”。承认基础脆弱的汪政权与汪政权承认“满洲国”,不仅没有对解决事变发挥作用,反而固定了与蒋政权的对立关系,造成封锁和平停战道路的结果。三 日中战争与国际关系 (一)各国的对华援助与对日经济制裁因卢沟桥事件的爆发而最先出面援助中国的是苏联。苏联于1937年8月与国民政府缔结互不侵犯条约,同时约定提供购买武器、弹药和飞机等的借款,并立即付诸实施。苏联还派遣了义勇军和军事顾问团。在1940年的英美正式对华援助之前,苏联的援助对中国至关重要。美国的对华直接援助比苏联稍晚,但从卢沟桥事变爆发前就已经持续进行白银购买政策。当初,只限定将这笔资金用于稳定汇率,但其后取消使用条件,中国可以用出售白银得来的资金充当购买军需物资的资金。但是,由于白银购买规模渐小,需要直接援助中国,于是1938年12月,中美两国签订了2500万美元的借款(出口信用供给)协定。以此为开端,美国开始正式援助中国,1940年以后成为最大的对中援助国。对日本来说,英国被视为推进事变和建设东亚新秩序的最大障碍。但是,作为援蒋路径,经香港和缅甸进入中国的英国军需物资,与苏联的物资援助相比为数极少。中国再三请求英国供给武器和借款,但由于担心会刺激日本,英国的援助只停留在道义性支援的层次。英国最先着手的具体援助政策是建设缅甸路线,并于1938年12月完成。进而,应中国的要求,开始提供贷款,于1939年3月提供500万英镑的稳定法币资金,这些稳定通货资金也由于日本活跃的通货活动,而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英美从1938年末开始正式援助中国,但援助的正规化并不意味着对日方针的转变。实际上,美国政府的经济制裁始终是道义性地禁止向日本进出口飞机和相关零件以及禁止贷款这样轻微的措施。1939年7月取消《日美通商条约》的通告,其目的也是为了牵制在日军封锁天津租界问题上不得已而妥协的英国,并且,还有相对要求对日禁运的议会先行一步的意思。国务卿赫尔的“不与日本制造事端,不从亚洲撤退,不同意日本的行动”这些对日方针被维持下来。而另一方面,英国在东亚问题上逐渐加深对美国的依赖,欧洲大战爆发后,本国的防卫成为他们的主要关心事宜,这种倾向也越来越强。(二)“不介入”欧洲大战与南进论平沼内阁下台,阿部信行大将组阁不久,即1939年9月,第二次欧洲大战开始。欧洲大战的爆发使在东南亚拥有殖民地的英、法、荷兰把注意力集中到欧洲,从这个意义上讲,这对日本而言是一个积极推进南进政策的好机会。实际上,海军中坚层中,产生了大胆的“南进国策转换论”,但这没能成为把解决日中战争作为最优先课题的日本政府和军部的共识,阿部内阁通过了“不介入”欧洲大战的政策,宣布不参加欧洲交战各国中的任何一方。在欧洲大战爆发和不介入欧洲大战这样的条件下,截断英、法、苏等国对蒋政权的物资援助途径,被认为是解决事变的有效方法。特别是占领广东,截断香港、广东途径后,法属印度支那途径被看作的输送量最大的路线。从越南的海防经河内到昆明的路线及从河内到龙州、南宁的路线中,对后者南宁路线的封锁作战以占领广东的第二十一军为主实施。二十一军在占领不久的海南岛上集合后,于11月下旬占领了南宁。但是,进入12月,由于国民政府军开始大规模冬季攻势,一直到第二年,二十一军被迫进行了苦战,确定占领南宁则是在1940年2月。南宁驻扎有华南派遣军的第五师团,即使在如此军事压力下进行的外交交涉中,法属印度支那方面也没有表态答应截断援蒋路线。打开法属印度支那问题僵局的则是德军在欧洲的闪电战。1939年秋季以后,西部战线处于持续几乎没有战斗的“奇怪战争”着的状态,但1940年春开始,德军通过闪电战占领了比利时、荷兰,6月法国投降。德国横扫欧洲,使得迟迟没有得以解决的截断援蒋途径问题有了进展。英国在1940年6月中旬,应日本封锁缅甸路径的要求,同意封锁3个月,法属印度支那当局也停止了通过法属印度支那路径输送援助物资。另外,把机动部队性质的第五师团转用到中国方面还是侵入法属印度支那领地的问题,也伴随着法国的对德战争失败,得出了答案,9月底,日军断然决定进驻法属印度支那北部境内。与此同时,在日本国内,官方和民间的“革新势力”声势浩大地主张日德同盟论和南进论,认为应与德国一同担负建设“世界新秩序”的任务。在法国、荷兰均被德国控制,英国也处于危机中的情况下,可以说这是进入已成真空地带的欧洲的东南亚殖民地的好机会。但是,坚持“不介入”政策的米内内阁被认为对“南进”和日德同盟都持消极态度,因此遭到陆军和革新势力的激烈批判,1940年7月,米内内阁被迫总辞职。靠陆军的强力推动组成的第二次近卫内阁,在7月下旬制定的两个国策(由内阁会议决定的《基本国策要纲》,大本营政府联络会议决定的《伴随世界形势推移的时局处理要纲》)中,大幅度地吸取了革新势力的主张,即世界正临近“历史性一大转换期”,出于这样的认识,日本的“国策”应在于建设“大东亚新秩序”,全盘刷新国内政治、确立自给自足经济、确立国防国家体制等。8月上旬,新入阁的外相松冈洋右正式使用了“建设大东亚共荣圈”的说法,阐述了“大东亚共荣圈”的范围不仅指东亚的日、满、华,还包括东南亚地区。《伴随世界形势推移的时局处理要纲》是从6月下旬开始,以参谋本部为主,在德国控制欧洲的背景下以新内阁取代米内内阁为前提拟定的,其核心谋略是假设继荷兰和法国之后英国败北,继而攻占远东的英属领地。但是,由于英国的殊死防卫,使得欧洲战线呈现长期化征兆,因此,与德国相呼应攻击远东的香港和新加坡也就变得更加遥远。上述《时局处理要纲》中,尽管关于武力南进政策和日中战争的解决办法之间的关系并不明了,但决定武力南进本身即因为抱着把德国占领欧洲和日本的武力南进联动起来,进而有利于解决事变的模糊的期待。比如,参谋次长泽田从1940年春天开始就在内部讲“支那事变应与欧洲战争共命运……如能达成,果断进行南方作战难道不是一个有利于解决事变的办法吗”。如此想法的说服力大增。事变的解决已经不再是日中之间的问题了,而是与欧洲的国际关系的变动相连。实际上,1940年11月的《处理中国事变纲要》(御前会议决定)规定了承认汪政权后的处理措施,但它只确认了以确保占领区的安定为对中政策的基础。如此一来,做好和欧洲列国发生冲突的准备,依靠武力南进而建立自给自足圈——长期自给体制,成了陆军解决事变的一个手段。但是,随着英美联合的增强和(美、英、中、荷)ABCD对日包围网的形成,武力侵占东南亚已是必须要回避的了。首先,把通过对荷属印度尼西亚、法属印度支那等的外交交涉获取资源和扩大影响力的目标置于首位。但是,通过这些和平外交手段推进的“南进”,因受英、美对荷属印度尼西亚和泰国的支援和牵制,并没有达到预期效果。 (三)日德意三国同盟与《日苏中立条约》三国同盟的构想符合强化与德、意进行政治合作的《时局处理要纲》中规定的对外措施,其中包含避免德国在东南亚资源地带扩大影响力的意图,其基本内容是相互承认日本和德国分别在亚洲及欧洲的霸权。但问题在于给正在进行对英战争的德国以多大程度的配合。尤其是陆军方案约定,当德国要求日本参加例如攻击新加坡等的对英战争时,“原则上答应之”。但是,外相松冈主张,作为同盟的敌对对象,要在英国以外加上美国,使之成为针对英美的军事同盟案。而这遇到了海军和外务省的强烈异议。松冈的意图在于依靠同盟的威力回避对美战争,德国对日德同盟的期待也在于抑制美国参加欧洲大战。双方相互领会到,同盟的关键在于牵制美国,使美国不介入欧洲战争和亚洲纷争。海军直到最后都反对此同盟关系,但在对英美开战问题上,以交换公文等时保留自主判断为前提表示赞成。这样,9月下旬,结成日、德、意三国同盟,就同盟的意义,松冈极力强调其目的是为了防止日美战争。但其最终却只是带来了英美强化援蒋政策的结果。在建立三国同盟的过程中,陆军提出诱导苏联也加入日德意同盟,以达成“四国同盟”的构想。外相松冈成为这一构想的积极推动者。他试图灵活运用德国的对苏影响力,谋求调整日苏邦交。原本自诺门坎事件解决(1939年9月)以来,出于抑制苏联支援重庆政府的立场,一直有强调应该调整日苏间外交问题的呼声。1940年夏南进政策浮出水面,这就又加上了确保北方安全、准备南进的立场,日苏外交问题进一步成为重要议题。但是,对苏交涉进展却非常艰难。特别是陆军期待日苏结成与《苏德互不侵犯条约》相当的关系,但由于缺乏具体补偿措施,1940年秋开始的关于互不侵犯条约的试探全部遭到苏联拒绝。于是,松冈从1941年3月起,怀抱“四国同盟建议”出访莫斯科、柏林,4月与斯大林签订了《日苏中立条约》。《日苏中立条约》的签订,在松冈看来,是日、德、意、苏“四国同盟”的完成。但恰在此时,希特勒已经决定攻打苏联,德苏关系的严峻现实,已经超越了松冈的主观判断。(四)日美交涉与中国问题 1.事变的解决与对美交涉为了解决事变,最后所剩下的外交手段只有直接与美国交涉,期待美国可以从中调停。因此从1940年秋开始,日美的民间人士开始着手前期准备工作。陆军省军务局局长武藤章、驻美大使野村吉三郎、美国国务卿赫尔等也参与了这项工作。1941年4月中旬,作为日美会谈的非正式协商的基础提案,他们向日本政府传达了《日美谅解方案》。谅解方案一方面要求从实质上使三国同盟失效,但另一方面又提出在一定条件下就事变的和平调停和获得东南亚资源问题日美进行合作。因此,日本方面,不论政府还是军部都对之表示欢迎。只是,谅解方案要求日本接受“赫尔四原则”(保全领土、尊重主权,不干涉内政,机会均等,不通过和平手段以外的方式来改变太平洋的现状),以此作为美国进行调停的前提,但日本方面并没有重视这些原则。日美交涉中的主要争议为三国同盟规定的参战义务的适用问题和经美国协调解决日中战争问题。前者作为对条约的解释和执行的问题,找到了可以妥协的办法,但在日本最期待的和平协调日中战争问题方面,美国则不仅仅扮演协调人的角色,还将调停的前提规定为日本接受“赫尔四原则”,特别重视无条件地在中国适用通商上的门户开放、机会均等。对此日本则要求修改这一原则,通过日军继续驻兵以保证之。特别是外相松冈欲以《日苏中立条约》及三国同盟之外交成果来推进有利的对美交涉,并将明确三国同盟中日本的义务和与结束日中战争相关的和平条件,以此大幅度地修改谅解方案。在纳入了松冈意见的日方制定的要求(5月12日对美提案)中,关于日中战争的有关内容是,美国应在“承认”1940年11月日本与汪兆铭政权缔结的《日华基本条约》和《日满华共同宣言》的原则的基础上,劝告蒋政权选择和平之道路。当时已公布的一部分《日华基本条约》的内容,包括为了共同防共、维护治安,日军驻扎蒙疆、华北,配合蒙疆、华北开发国防资源等;《日满华共同宣言》也确认了“中国尊重满洲国的主权和领土”。美国对此的回答(6月21日美国方案)是:否认汪政权、满洲重回中国、日军无条件撤兵、否认防共驻兵、通商上无差别待遇等。几乎全部否认了日本的提案。在其后的交涉中,美国一直没有在这些条件上做出任何让步。松冈接到这份回答后大怒,认为(美国)把日本当作“弱国、属国对待”,主张停止交涉。近卫首相则撤换松冈以谋求继续交涉。 2.中国驻兵问题与决裂6月23日德苏战争爆发。这意味着苏联成为反轴心国阵营的一员,德苏开战使松冈外相的日、德、意、苏“四国同盟”的构想彻底破灭。美国逐渐强化对苏援助,此外,中国共产党的内外战略也发生了变化。即中共弱化了把世界大战看作帝国主义列强之间的战争的所谓“帝国主义战争论”,恢复了反对日、德、意法西斯的“反法西斯统一战线论”,在国内变得更加重视抗日民族统一战线与国共合作,努力修复因皖南事变而恶化的国共关系,在第二次长沙会战中国民党军队与共产党军队也实现了一定程度的合作作战。同时,日本陆军部内也出现了“北进作战论”。参谋本部和外相松冈为了响应德国对苏联的进攻,主张进攻苏联。与南进论论争的结果是,就把“南北并进”作为国策达成一致意见,在德苏战争的发展对德国有利时进攻苏联,为了做准备,努力增强关东军。但由于西伯利亚的气候条件,德苏战争尽早结束的希望破灭,8月上旬该计划被中止。另外,南进方面,根据强化与法属印度支那的军事合作这个既定方针,于7月下旬断然进驻法属印度支那南部。这包含了对与荷属印度尼西亚之间为了资源供给而进行的交涉不成功的威慑效果,以及在南部法属印度支那设定航空基地的目的。对于进驻法属印度支那南部,美国则采取了最严厉的经济制裁以示回应,包括冻结日本在美国的资产和全面禁止对日的石油进出口,英国、荷兰也随之效仿。但是,此时日美均仍没有决心开战。美国最大的威胁依然是德国,美德关系极度恶化,6月,德意两国在美国的资产已经被冻结。美国的对日强硬措施是为了使日本不战而屈,使其不再继续南进。从日本方面来看,最严厉的经济制裁意味着美、英、荷、中四国的ABCD包围网在国防上已让日本难以忍受,但是政府、军部的上层仍旧在探索避免对美开战的可能性。其一是,近卫首相与罗斯福总统的直接会谈。为了这次顶峰会谈,日方再次讨论对美提案。在制定过程中,外务省在迅速从中国撤兵的原则下,试图将有关驻兵地区和驻兵期限的规定写进去,但陆军仍固执不放弃在蒙疆、华北的驻兵。最终于9月25日确定的对美提案中,在通商方面的门户开放、机会均等问题上做出了让步,表明了以经济活动的自由为原则的方针,但在驻兵问题上却没有让步。10月2日来自美国的回答是否定的。美国在否定日本提案的同时,对顶峰会谈也持否定态度,原因是美国要求会谈之前提必须“可以就根本性的各项问题展开有进展的讨论”。尽管如此,近卫首相从回避战争的立场出发,希望通过进行一部分的撤兵来达成协议,但代表陆军立场的陆相东条英机坚决反对撤兵,使内阁垮台。10月18日成立的东条内阁接受天皇的指示,从零开始寻求不战的可能性。11月5日的御前会议决定,以11月底为限期,同时进行对美交涉和备战,如不能与美国达成协议,就于12月上旬动武。同时,作为最后的交涉方案,认定了“甲案”和“乙案”。“乙案”是份暂定协定方案,约定美国对日供给石油,作为交换,将法属印度支那南部的日军迁移到法属印度支那北部,以解除当前的危机。11月20日,日本将此方案提交给美国政府。美国政府内也在探讨临时协定方案,准备了接近“乙案”内容的临时协定方案,并将其非正式地给英国、荷兰以及中国(重庆政权)看过。但是,被迫与日本进行艰苦战争的蒋介石所期待的是美国能够参加对日作战,而通过临时协定达成日美妥协则意味着中国对日战争的进一步长期化。如此,中方看来就是美国在牺牲中国而对日本怀柔、媾和。英国对临时协定方案态度也是消极的,担心美国在中国问题上的让步会给中国政府和国民的士气带来影响。这是因为丘吉尔担心中国的溃败将促使日本更容易向东南亚发起进攻。如此,美国在拒绝“乙案”的同时,也撤销了临时协定方案。11月26日,以所谓的“赫尔照会”的形式对日本政府进行了答复。“赫尔照会”包含的要求是日本从中国全境及法属印度支那全境撤兵,否认重庆政权以外的所有政权。这等于是把日本拉回到满洲事变以前的状态。日本政府把这当作事实上的最后通牒,12月1日,在御前会议上,最终决定对英美开战。据作为陆军省军务局人员在对美提案中负责起草中国问题的中佐石井秋穗介绍,坚持驻兵蒙疆、华北的目的并不是希望引起对美交涉的破裂,而是期待美国理解华北共产化所带来的危机。中国的共产化和对美开战都是陆军最希望避开的情况,但颇具讽刺意味的是,因为固执驻兵以防止中国共产化的策略却最终导致了对美开战。美国在日美交涉的最终阶段更鲜明地表明立场:为了太平洋的稳定,不能应允侵犯中国主权的条件,中国问题的解决需要与英、荷、中等多国进行协商。可见对美国而言,日军的驻兵问题已不再是两国间的问题了,而是与太平洋的稳定密不可分的问题了。